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石拉乌素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5)768号),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内容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石拉乌素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台格嘎查。

三、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征收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台格嘎查集体农用地0.2206公顷(林地0.2095公顷、草地0.0111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鄂府发[2024]32号),补偿标准为林地16.8570万元/公顷,牧草地15.9210万元/公顷。

来 源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