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高院公布一批浙江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典型案例,是因玻璃幕墙反射阳光,所引起的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水先生发现,对面的建筑建成后,每天的太阳光,都会经玻璃幕墙反射,长时间反射到水先生的房屋客厅里。水先生烦不胜烦,找到房地产公司协商,房地产公司也为他的房屋客厅窗户进行贴膜处理,但并未得到有效减弱。于是,他将该大楼的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对玻璃幕墙进行改造,或者让开发商出资将自家客厅改造为厨房区域。水先生表示,若开发商无法停止侵权,就赔偿房屋贬值损失及修复费用共32万元。

水先生后得知,可将现有窗户玻璃更换为低透玻璃,能够有效减轻反射光影响,更换费用只需要6.5万元。于是,水先生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6.5万元。法官核实其客厅光线较为明亮乃至刺眼,支持水先生诉求。(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李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