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吉林白城市精神文明办发布《关于白城市拟推荐申报2025年第二批“吉林好人”候选人的公示》。其中一名候选人齐某的孝老爱亲先进事迹——“生活里,记挂父母喜好,炒菜多放父亲爱吃的辣椒”,被网民质疑:“炒菜多放辣椒,这些事迹是不是太小了”。
被网民质疑后,白城市精神文明办微信公众号上的候选人公示已删除。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接到群众对候选人齐某候选事迹的质疑和反映,已经取消了齐某作为“吉林好人”的候选资格。经过二次审核,确认齐某的事迹比较弱。可见,网民质疑对于此次“吉林好人”评选发挥了监督作用。
“吉林好人”评选标准分五类,从网络公示齐某的事迹看,其属于“孝老爱亲”类别。坦率说,无论是其全程照料患糖尿病住院的奶奶、陪爷爷逛北京天安门,还是炒菜多放父亲爱吃的辣椒,这些事迹都不算突出,在普通家庭中比较常见,作为参选“吉林好人”的核心要件,没有多少教育价值。
然而,看上去稀松平常的小事情,却作为齐某的事迹证明,并通过当地镇政府审核,出现在白城市公示名单中。这显然拉低了“吉林好人”的评选标准。从常识角度来说,“吉林好人”参选人的事迹,其感染力和示范效应应当高于普通人,反观齐某的这些事迹,则不足以作为“好人”榜样出现。
究其原因,是“吉林好人”评选标准过于模糊、缺少量化。根据2014年印发的《关于开展“吉林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孝老爱亲类的评选标准是:孝敬父母,夫妻恩爱,育子有方,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善待亲人,在亲属有困难时,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如果“孝敬父母”“善待亲人”只是模糊的概念,缺少具体评判标准,那么作为参选人的齐某,会认为“炒菜多放辣椒”是参评“吉林好人”的硬核事例,基层推荐单位由于缺少详细评判标准,也会认为这种事迹符合评选条件。假如没有网友提出质疑,不排除齐某会凭此事迹当选“吉林好人”。
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工程,我国各级政府均有“好人”评选,在国家层面,自2008年起,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网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定期发布“中国好人榜”。在各地,也有“XX好人榜”或“XX好人”之类的评选,当选人很少受到质疑。此次齐某的事迹被质疑是种提醒。
首先,应该明确“好人”评选标准,尽量使标准细化、量化,明确哪些事迹符合评选标准,哪些事迹不符合评选标准。为候选人、推荐人、监督人、评选人提供权威依据,以确保评选公正合理。其次,这类“好人”评选是层层推荐制,每一级推荐者都应该严格把关,让每个候选人都经得起检验。
各地评选“好人”有其现实意义,既能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榜样,又能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美满。但评选“好人”,“好”的标准是前提。从概念上要明确什么是“好人”,“好人”行为表现应当超越普通人。制定“好人”评选标准时要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尽量让评选过程和结果没有争议。
简而言之,只有“好人”评选标准适当高于普通人的日常善行,“好人”评选才真正有公信力和榜样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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