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来说将迎来多个好政策,不仅能保障工资和社保权益,还有一点也很重要,一起来看看。

最近超龄劳动者成为了热点关注对象,原因是前段时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对于超龄打工人来说确实是利好的一件事儿,毕竟以后再出现纠纷,就有判定的依据了。据推算,目前超龄打工者的人数已经在8720.8万人以上,主要是指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后,依然在工作岗位上的人,包但不限于括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到了退休年龄的农民工。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峻,目前60周岁以上人口占比215以上,2025年后这个比重将会再提高,很多有精力的退休人员纷纷选择了在退休后继续工作,也许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再就业来获得工资报酬用于家庭开销,也有可能是为了继续在原来岗位上贡献技术,找到自己的价值感和存在感,但不管因为哪种原因,现在超龄劳动者已经成为了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类似餐饮、保安岗位、保洁岗位或家政服务类的岗位超龄劳动者额外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超龄劳动者的优势和劣势都比较明显,优势在于企业的用人成本低,因为已经退休了,所以不需要给参加社保,这样一下就能每人省下上千元的社保费用,再加上从事的岗位都是最基础的所以工资报酬也比较低,又能填补年轻人不爱干的空缺岗位,解决基础岗位招工难的问题。或者对于一些技术岗位,返聘人员又有经验又有情商,对于职位的热爱程度高,能起到以老带新的领头作用。

但是超龄打工者也有明显不足,比如在理解和接受新事物上反应较慢,对于工作内容的负荷度有限,还有一些超龄劳动者因为已经退休有养老金保障了,返聘后也偶尔会有与公司唱反调的情况,比如对于技术学习不重视,固步自封,倚老卖老等。

但因为劳动力市场上的需求大,超龄打工者的优势往往要大于劣势,用人单位还是非常认可超龄劳动者的重要性。但因为之前对于超龄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全面,导致超龄劳动者在就业时往往会遇到很多纠纷问题,而又因为自己的劳动身份不明确,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屡屡碰壁或者成本很高,再加上很多超龄劳动者对于劳动法并不是十分了解,或对于出现问题后很难找到合适的渠道维护权益,所以用人单位在出现问题后都主要以推卸责任为主,最后经过调解也就赔偿少额费用,据统计每年都有几万例超龄劳动者的纠纷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但这种情况今年将会大大改善。9月起,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实施,其中对于工资、社保等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依然与超龄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并还要在协议里明确工作相关的所有内容,例如工作地点、薪资报酬、休息制定等,还有社保权益,企业要依法为超龄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并按时缴费,不仅工资和社保的权益再升级,在近期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中,最高法明确了如果涉及工资、社保、工伤这一类的案件,超龄劳动者按照劳动争议解释,不再是劳务争议了。

关于保护中老年人的就业权益,不仅有利于发展银发经济,还有利于实现老有所为的和谐社会,积极应对当下的老龄化问题。在2024年就已经开展试点工作了,江苏在2024年底,累计已经有14.2万名超龄劳动者单独参加了工伤险,其中包括了1704名已领取城乡居民退休待遇人员,相信在未来将会有更多人受益了。

那么在大家身边之前是否也有遇到过超龄劳动者劳动纠纷的呢?如果有的话,大家认为新出台的这项政策会有利于维护自己权益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经历和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