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台并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员工主动放弃社保的承诺在司法层面无效。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将面临补缴、支付补偿金乃至行政处罚的风险。
为了规避这项强制性支出,部分中小企业已悄然调整招聘策略,将目光转向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年轻”老年群体,以退休返聘的形式节省社保成本。
然而,比此司法解释影响更为深远的规则调整,正悄然逼近,其核心在于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口径正逐步向个人所得税申报口径看齐,这将直接颠覆许多企业长期以来的操作模式,显著推高其人力成本。
第一、最低基数缴费:普遍存在的“擦边球”操作
长期以来,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缴纳员工社保和公积金时,普遍采用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而非员工实际的平均月收入。
这种操作虽然降低了企业的当期人力支出和员工当月的社保个人扣款,但实质上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缴费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以人口大省河南郑州的一名普通员工小张为例:其月税前工资6000元,年终奖1.2万元,全年税前总收入8.4万元,月均实际收入为7000元。然而,其所在公司目前为其缴纳社保(五险)的基数是河南省最低标准3756元,缴纳公积金的基数则是当地最低标准2100元。
按照河南省的规定:
五险个人缴费比例合计10.3%,单位缴费比例合计25.9%。
公积金最低可选缴费比例为5%(单位和个人各5%)。
按最低基数计算:
五险: 小张个人月扣费:3756元 * 10.3% = 387元;单位月缴:3756元 * 25.9% = 973元。
公积金: 小张个人月扣费:2100元 * 5% = 105元;单位月缴:2100元 * 5% = 105元。
合计: 小张个人每月负担492元(387+105);单位每月负担1078元(973+105)。
第二、合规缴费基数下的惊人差距:支出翻倍的现实压力
若严格依据小张的实际月均收入7000元作为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情况则截然不同:
五险: 小张个人月扣费:7000元 * 10.3% = 721元;单位月缴:7000元 * 25.9% = 1813元。
公积金: 小张个人月扣费:7000元 * 5% = 350元;单位月缴:7000元 * 5% = 350元。
合计: 小张个人每月负担1071元(721+350);单位每月负担2163元(1813+350)。
将合规基数缴费与最低基数缴费进行对比:
个人负担: 1071元 vs 492元,增加579元(是原来的2.18倍)。
单位负担: 2163元 vs 1078元,增加1085元(是原来的2倍)。
对于企业而言,仅小张一名员工,合规缴费每月就需多支出1085元,一年增加成本1.3万余元。对于拥有众多类似薪资结构员工的企业,人力成本的陡增将是极其沉重的负担。
第三、侥幸心理与短期平衡难以持久
最高法司法解释的强制性和劳动监察力度的加强,可能促使部分原先完全不缴纳社保的企业,转而采取“最低基数缴费”这种表面合规、实则仍属违规的“折中”方案。
从员工心理角度看,相比完全不缴纳社保,最低基数缴费似乎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感”(如医保报销、未来养老金、失业金等),同时每月到手的工资比合规缴费多了579元,在短期内似乎达成了“有基本保障”与“多拿现钱”的微妙平衡。
然而,这种操作模式的生存空间正被迅速压缩。关键在于社保费征收主体已统一为各地税务部门,而企业同时是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
企业在为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必须如实上报其税前工资、奖金等各项收入。
这就意味着,税务部门同时掌握着两个关键数据:员工的实际收入(个税申报基数)和企业的社保申报基数(社保缴费基数)。
第四、个税数据联动:终结“最低基数”的技术基础与监管趋势
个税申报数据与社保缴费基数之间的差异,在税务部门的征管系统中几乎可以做到自动识别和预警。系统能够自动比对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时期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额(个税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
一旦发现显著不一致(如小张的个税申报基数7000元 vs 社保申报基数3756元),系统将自动标记异常,无需人工介入即可锁定疑点。这从技术层面宣告了长期、大规模、系统性采用最低基数缴费模式“瞒天过海”的终结。
当前,部分地区对最低基数缴费现象未采取最严厉的全面清缴措施,更多是考虑到经济环境和中小企业实际经营压力的阶段性包容。
但这绝不代表政策允许或技术上不可行。随着金税工程持续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日益畅通,以及国家层面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申报基数逐步统一并实现严格征管,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未来,社保征管的“法网”必将越织越密,力度只增不减。试图利用最低基数缴费这一“漏洞”来降低成本的路径,其风险将急剧升高,直至被彻底堵死。
结语
最高法司法解释堵住了“不缴社保”的漏洞,但其深远影响远不止于此。它更是一个强烈的信号,预示着社保征管规范化、严格化的时代加速到来。
将社保缴费基数与员工实际收入(个税申报口径)严格挂钩,才是悬在众多依赖“最低基数”模式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技术手段已能精准识别差异,当政策执行决心日益坚定,最低基数缴费这一长期存在的“擦边球”操作,其生存土壤正快速流失。
对企业而言,合规成本翻倍的阵痛难以避免,及早审视人力成本结构,依法依规足额缴纳社保,不仅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必需,更是构建稳定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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