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反诈中心

经工作研判发现

居民刘某(男,32岁)伙同张某(女,26 岁)

通过偷渡前往缅甸诈骗园区

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之后又偷渡回国

经公安机关侦查

两人已到案接受调查并对自己

偷渡至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行为

供认不讳

从重庆到缅甸,成了两名嫌疑人的“堕落之路”。采访视频中,他们的每一句忏悔都在警示:天上不会掉馅饼,电诈陷阱要警惕!偷渡国境、参与电诈,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缅北绝非“淘金天堂”,而是电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地。所谓“高薪工作”“轻松赚钱”的诱惑,背后往往是违法犯罪的陷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偷渡国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来源:平安江津

视频编辑:田思进

编辑:胡苓莉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河 流

总编辑:黄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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