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反诈中心
经工作研判发现
居民刘某(男,32岁)伙同张某(女,26 岁)
通过偷渡前往缅甸诈骗园区
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之后又偷渡回国
经公安机关侦查
两人已到案接受调查并对自己
偷渡至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行为
供认不讳
从重庆到缅甸,成了两名嫌疑人的“堕落之路”。采访视频中,他们的每一句忏悔都在警示:天上不会掉馅饼,电诈陷阱要警惕!偷渡国境、参与电诈,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缅北绝非“淘金天堂”,而是电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地。所谓“高薪工作”“轻松赚钱”的诱惑,背后往往是违法犯罪的陷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偷渡国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来源:平安江津
视频编辑:田思进
编辑:胡苓莉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河 流
总编辑:黄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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