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落实《延庆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京延科信发〔2025〕2号),构建绿色“高精尖”产业结构,加速培育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现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支持项目“免申即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支持对象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地原则:注册地址在延庆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正常税务登记、统计报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2

支持方式与标准

(一)对在延庆区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二)在延庆区进行复核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三)在延庆区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申报材料补贴(初次认定及复核通过的企业均享受申报材料补贴)。

03

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筛选企业名单。区科信局根据工信部火炬中心公告筛选出2024年延庆区全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官网渠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三)填报信息。请上述名单内的企业于2025年8月22日17:30前将延庆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支持项目企业收款账号信息回执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kwglke@126.com。若有特殊情况,请提供有关书面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至指定邮箱kwglke@126.com。

(四)企业确认。区科信局在截止时间梳理企业信息后,如有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收款账号信息,经工作人员电话提醒,2天内仍然未报送收款账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五)支持公示。区科信局将通过区政府官网及中关村延庆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支持资金项目公示。

(六)资金拨付。支持资金由区科信局按流程分批次办理资金拨付。

04

监督管理

受支持单位需自觉接受区科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研发投入、专利布局等创新发展方面,并在每年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工信部火炬中心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延庆区全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延庆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支持项目企业收款账号信息回执表(PDF盖章版及Word版各一份)

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1

2024年延庆区全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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