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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克卢汉在1964年时写下过这样一句话:“电子技术就在我们身边,在其与古腾堡技术的碰撞中,我们变得麻木,又聋又哑又瞎。”这句话倒是和他后来提出的“媒介即按摩”有些相似,在个人浑然不觉的情况下,媒介已然改变了公众生活的空间、生存的方式。不过也会有持技术乐观主义的反对者高举双手表示反对,认为电子媒介,尤其是后工业社会中产生的数字信息技术,使人类的观察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社交媒体更是近乎无限地扩大了个人原有的社会交往范畴,数字节点获得的公共传播权力远大于大众媒介时期。如此说来,麦克卢汉的判断未免武断,缺乏对数字媒介的高瞻远瞩。

✦ 麦克卢汉当然想到了这套逻辑。他的观点虽然看起来玄妙莫测,却总是能够精准地预言到未来的某些时刻。这当然不能归功于超自然的力量,本质上是证明了媒介技术发展有着难以觉察的隐藏规律,它们往往需要研究者透过早已成型的历史,抓住交错复杂的历史脉络, 纵横捭阖, 梳理出一套潜在的历史发展足迹。他把这套方法称为“后视镜”。换句话说,1988年,在《媒介定律》中提出的“提升、过时、复活、逆转”,就是麦克卢汉通过对过去媒介技术的考量、思忖,总结出的发展轨迹。一旦某种媒介走向成熟,完成了对社会的全方位渗透后,便会走向它自身的反面,使原本开放的趋向保守,使多元的逐渐单一,使活络的思想转向沉默寡言。

✦ 基本上,这就引出了今天所要谈论的话题:“明明应许了更为开放、共享空间的社交媒体,为什么使人越来越容易「被冒犯」?”乍一听起来,这句话并不顺耳,反倒有些像是唐突的质问,或是气急火燎似的带着些情绪。于是有读者将将看到这里,便不再顾得上其他什么劳什子内容,匆匆滑过几下屏幕,便想要顶着“自由”的帽子反驳几句,称当前的社交媒体自然是想说什么便说,何来“被冒犯”一说。也有读者立刻联想到某些热点话题,愤愤地认为「被冒犯」的感知来自于“意识的觉醒”,我们理应自觉地警惕「冒犯」,提防潜藏着权力的言论。即使书写到这里,作为作者尚未提出任何具有明确观点的判断,但读者早已思绪飘飘,恨不得立刻化作三头八臂,舌战群儒,将与自身认知相悖的观点一并绑上绞刑架,接受群众的审判。

✦ 于是,攻陷了巴士底狱的公众转而成为了勒庞笔下的群氓,而勒庞自己,也变成众人群起而攻之的右派贵族精英分子,成为唾沫星子下一无是处的角色。

✦ 你说我为什么敢调侃勒庞?因为我只能调侃那些能够被调侃的部分。杨老师这句话,真是用在哪里都很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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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Violence

「被冒犯」☆

是愤怒的门闩☆

@TuTouSuo™️

在谈到“冒犯”时,有两类情况,一种是积极的警惕,对错误的纠偏,它的诉求不在于压制多元观点或消减社会话语的活力,相反,它允许更多的声音得以在舆论场中涌现。比如女性脱口秀表演者,比如最典型的杨笠。她们试图用一种“调侃”的方式,通过「冒犯」既有的、成型的社会权力框架和隐形的性别压制问题,来获得让更多女性主义观点“上桌”的机会。

再比如,在纽约曼哈顿下城区,在作为60年代反文化运动中心的格林威治村,有大量极具冒犯性的文学作品、音乐、艺术得以诞生。嬉皮士们反抗传统主流的严肃生活,黑人的爵士乐呼唤着中产阶级白人知识分子的渴望和热切崇拜。“垮掉的一代”用公路文学反叛一层不变的生活,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拒绝按部就班的生活,选择成为火车上的浪荡子。“冒犯”在这些情况下是对霸权的反抗,是从头脑中抽出自由的色彩,装点贫乏、苦闷的生活。 如果社会正如阿尔都塞所言,是被“意识形态构型”的结果,是被无数意义鲜明的符码整合而成的对象,那么“冒犯”就是德塞都笔下的“盗猎”,是对神话的“祛魅”,是德里达口中的“解构”,是对符号意义的“延异”。

此时,「冒犯」不是裹挟着权力的讨伐,也不是保守的代名词。相反,它鲜明、活跃,允许斗争、反抗,热爱解构一切被制定好的规则,反对坚固和牢不可摧的秩序。我们热爱越轨,欢欣鼓舞地接受戏谑,擅长拼贴任意的符号,澎湃于每一次观点的碰撞。「冒犯」成为众人挑逗庞大权力秩序的麦芒,把高雅的艺术拉下高台,让杜尚的小便池也能变成喷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积极的“冒犯”开始消失。众人最擅长的事不再是密谋一场悬而未决的越轨行动,而是“叠甲”“匿名”,藏在一个有一个「momo」符号的背后,维护着一套看似属于自己实则与主流评价体系保持一致的价值观, 紧紧地盯着每一个试图越过规则体系的行动者,看见对方稍有逾越雷池的动作,便大肆 抨击、谩骂、嘲讽。可见,“冒犯”的另一向度便是“消极的冒犯”,引得众人一猛子扎进了一个堆砌起了高墙,秩序与立场如铁板一块,却谁也望不见真理的时代。

马歇尔·伯曼引用马克思的宣言,认为现代社会是“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相比于前现代社会稳定的角色关系,现代社会允许资本逃逸、劳工流动,允许一座位于西海岸的荒村在几十年间就能快速发展为19世纪最重要的工业城市,允许宗教世俗,上帝死去。既然现代社会足够配得“流动”的说辞,更不用说在数字技术发展后的信息时代,“无远弗届”不再只是《尚书》里对那道德的溢美之词,而是成为对网络传播的注脚解释,称颂它的跨时间、跨空间性远超于此前任何一种电子媒介的功效。

一时间,海量信息涌入,原先沉默的公众也能够进入到开放、共享的传播平台,获得公共传播资源,参与公共讨论。按道理来说,这将是一个观点极为多元,众人的言说极度丰富的时代。但它却在经历了多元化繁荣后突然“由盛转衰”,背离了开放的期待,走向了更加保守、缺乏尊重的方向。

20世纪60年代乌尔里希·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认为当前的社会生态始终处于动荡的、不确定的人造威胁中。近几年,美国人类学家吉米斯·卡西奥的“巴尼时代”又颇为流行起来,指现代社会存在着极强的脆弱性和焦虑感,个人既处于时代的快速变革之上,又不得不抵抗随时可能出现的经济、政治风险。

尤其是当变化的趋势是偏向消极或不利于己方时,为了应对流动与多变的环境,个人便会自觉地维护起具有权威性、主流性的对象,越是亘古不变的,越是能够得到拥护,获得大量拥趸。稳定的、可靠的存在物成为填补公众内心不安全感的材料,也成为他们迫切地寻找身份归属感过程中的答案。这里的“存在物”既包括金钱、房产、职业这样确定的物质产品,也包括性别、意识形态、道德观念这些精神层面上的认识。

所以经历过曾经积极、踊跃的“冒犯”时代的人在这几年又会跌入到一个十分诡谲的状态里:突然间大家都开始讲求主流的秩序感,曾经被认为是“冒犯”的意识观点在被一点点纳入公共话语系统后,竟然也成为了坚不可摧的壁垒,不允许任何“冒犯”的对象出现。看似开放、共享的网络平台,又好像一点点被「不容侵犯」的观点所裹挟,制造出如同藩镇割据一般的「权力控制区域」。

在公共事件里,这种不允许“冒犯”就表现为无论事实如何,必须保持“立场的正确性”。例如,女性就应该无条件地“girls help girls”,男性就应该永远保持对“女性主义的警惕”。在一个趋向于保守的言论场中,任何超过传统道德边界、主流秩序的调侃是有危害的,是会走向极端的,是需要避免的。总有人拿着“被冒犯”的旗帜宣泄愤怒,迎合日渐敏感的、什么都没法戏谑的,越发严肃的时代。

立场、身份、观点,成为判断一个人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的标准。这意味着在交谈前,每个人都已经被预设好了应该展示出来的面貌。只要违背对方在心里模拟的场景,设想的表达,一次「冒犯」的行为便自动产生。

同时,社交媒体又凭借其快速的、无距离的交流抽空了所有人际交往中的「尊重」。韩炳哲在《在群中》谈到:“尊重是与姓名相联系的;匿名与尊重相互排斥。”而没有尊重的交流,就不可能产生「良性的对话」。没有尊重,也会让所有人误认为自己总是在与充满敌意的对象交流,从而永恒地处在「被冒犯」的时刻。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处于一个害怕冒犯的状态中的原因。

不过这道题有解吗?

这道题的答案大概是太难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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