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项目开单

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导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169号)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超常预警制度,对费用较高、不合理问题突出的检查检验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为此,杏林职苑特编制《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开单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包括总则、基本原则、开单监测、超常预警、干预与追责、内部公示、绩效考核、附则等内容,并附3个附件(流程图、表单),可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二、基本原则

三、开单监测

(一)监测对象

(二)监测指标

(三)监测周期

(四)监测方法

(五)监测分析

四、超常预警

(一)预警阈值

(二)预警对象

(三)预警信息

(四)预警方式

五、干预与追责

(一)干预措施

(二)追责机制

六、内部公示

七、绩效考核

八、附则

附件1:检验项目复查参考间隔时间(示例)

附件2:超常开单说明表(模板)

附件3:预警处置流程图

一、总则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检查检验项目开具的合理性,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169号)等政策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监控与超常预警机制,对费用较高、不合理问题突出的检查检验项目进行重点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开具超常预警,是医疗机构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保基金安全,针对医师开具检查检验项目申请时的不合理情况所设立的预警机制。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检查、检验项目开具行为,涵盖所有纳入医院信息系统管理的检查检验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检验、病理、超声、核医学、功能诊查等。

二、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

检查检验项目开具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患者为本原则:以保障患者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平衡医疗质量与费用控制,避免过度检查与重复检查。

2.科学规范原则:基于循证医学证据和临床路径,建立科学的预警指标体系和合理的预警阈值。

3.数据驱动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分析和预警,依托医院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管控。

4.持续改进原则:定期评估预警制度运行效果,动态优化指标和阈值,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

5.分级管理原则:根据预警级别分层处理,强化科室自查与职能部门联动,确保预警信息得到有效处理。

三、开单监测

三、开单监测

(一)监测对象

1.高值项目:指价格较高、对疾病诊断或治疗有重要意义的影像学检查(如 CT、MRI、PET-CT)、特殊检验(如基因检测)。

2.高频项目:专科覆盖面广、适用患者多,被频繁开具的的检查检验项目(如血常规、超声)。

3.特殊级项目:本院《检查检验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中的特殊级检查检验项目。

4.项目组套:重点关注血尿便三大常规,血液生化、凝血、免疫、肿瘤标志物、人体基因检测等检验项目组套,以及X线、CT、核磁共振、核医学等检查项目中部位组合。

5.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指PET-CT、PET-MR 、64排及以上CT、1.5T及以上MRI、单台(套)价格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检查设备等大型检查设备阳性率。

本专《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分级管理指引》包括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分级管理制度、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入院审查决策制度、临床科室检查检验项目申请单抽查和点评制度、检查检验项目开具超常预警制度等内容。欢迎将本专栏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