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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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女记者采访中被打伤#:处罚不能止于“拘留赔钱”!】#打记者是在挑衅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光天化日之下,记者正常采访,竟遭对方多次拍打设备、推搡动手!最终导致记者受轻微伤、设备损坏。目前,打人者已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及赔偿两万余元。但这样的处罚,真的够吗?我们首先要明确:记者依法进行采访,是正当职务行为,受法律明文保护。施暴者不仅侵犯了记者的人身权益,更严重挑衅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我们坚决认为:对该事件的处理绝不能止于对个人的行政处罚与经济赔偿。涉事企业必须被纳入监管视野并启动联合调查,必须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北京时间评论员:马良)#时间锐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