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内医保发〔2024〕16号)及有关精神要求,全市 第二批定点零售药店等级评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定为A级结算等级的393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保留门诊慢性病、特殊用药和居民“两病”的25家)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附件:乌兰察布市定点零售药店等级评定备案公示表(第二批)

监督受理电话:

0474-8241440

0474-8983685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来源/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