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经举办者申请,现就东胜区桃李幼儿园、东胜区蓝天幼儿园两所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终止办学的民办幼儿园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作废,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21日

(转自“东胜教育体育在线”微信公众号)

来源 :东胜教育体育在线

编辑:任施瑶 审核:韩改琴 白慧敏

校对:任施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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