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市民群众意见,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调整了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现向社会公布。

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

1、共享电动车和单车违规投放、停放,故意损坏共享交通工具或采用隐藏、私自加锁等方式占用共享交通工具;

2、在楼道、走廊、消防通道或公共区域随意堆放杂物;

3、从建筑物、车窗等其他设施内向外倾倒垃圾或抛掷物品;

4、在建筑物、墙体、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5、在公共海滩、公共浴场裸晒、裸泳;

6、在广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赤膊裸露、随意躺卧占用公共座椅;

7、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吐槟榔渣汁、吐甘蔗渣、吐口香糖,随地便溺;

8、在公共区域随意焚烧、抛撒纸钱、灯烛等丧葬祭奠品;

9、在公共场所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含电子烟),随意丢弃烟头;

10、在政务服务大厅、医疗机构、图书馆、展览馆、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高声喧哗;

11、在公共场所恶意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

12、在交通站点、政务窗口等公共场所随意插队、拥挤推搡;

13、开展娱乐、健身、宣传等活动时,不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灯光等规定,造成高音、噪声扰民;

14、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不讲场合放纵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15、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鸣笛催人、随意变道加塞、乱停乱放等;

16、电动车、电动摩托车乱闯红灯、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

17、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隔离设施等;

18、误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尾随、拦堵游客兜售产品或强行揽客;

19、为流量、利益,捏造事实、恶意造谣,损害三亚旅游城市形象;

20、超量点餐导致食物铺张浪费,劝酒斗酒、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21、在景区、景点、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攀折花木,随意触摸、使用闪光灯拍摄文物等。

来源:三亚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

编辑:王 婧

审核:向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