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加坡盛港地区康林小学的
一起校园霸凌案引发了公众热议
事件中,受欺负女生的母亲倪女士(化名)在网上详细公布了霸凌事件的经过,并要求严惩三名霸凌者。倪女士表示,如果事件中她的女儿也有错误,她绝不会姑息。
8月20日,新加坡教育部公布了本案的处理结果和详细时间线。
今年4月,受害女生状告学生A使用侮辱性言语,但她本人也有言语回应,老师要求双方互相道歉。
到了7月,受害女生经历多次调换座位后,仍被学生A和B语言侮辱,同样由于她本人也参与“还嘴”,老师责令三人相互道歉并且“努力修复友谊”。
此后,学生A、B、C均多次向受害女生家中打去骚扰电话,学生C更是向女生及家人发出死亡威胁。
8月7日,受害女生的身上出现淤伤,校方查看监控发现系学生C用书包砸向女生造成的。当时,班上老师的注意力放在别的学生身上,没有注意到这一事件。
根据校方和教育部通报,这三人均为9岁的三年级学生,学生A通过自己家长拿到了受害女生家里的联系方式并分享给其他二人。
霸凌时间线:从言语侮辱到死亡威胁
根据教育部披露,这起霸凌事件始于2025年4月:
✅ 4月:学生A用侮辱性言语攻击女生,但因女生“还嘴”,老师仅要求双方互道歉;
✅ 7月:学生A和B再次语言侮辱,女生调换座位仍无效,老师竟要求三人“修复友谊”;
✅ 8月初:学生C用书包砸女生致淤伤,三人多次拨打骚扰电话,学生C更发出死亡威胁:“在学校了结她的生命”。
“女儿总说想找个盒子把自己装进去,每晚做噩梦哭醒……” 受害女生的母亲Ni Yin痛诉。
校方第一时间对三人进行了停课处理,并表示后续将与三人的家长沟通教育问题。8月12日,在与学生C的家长沟通后,C已被执行鞭刑。同时,校方多次和家长倪女士沟通处理方案。
新加坡教育部表示,他们和校方都坚决反对欺凌和伤害行为,但同时不鼓励受害女生家长在网络上渲染情绪,放大案情。
新加坡学生鞭刑
在新加坡,并非所有小学生犯错都会面临鞭刑。通常,只有当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触及道德与行为底线,如严重霸凌、暴力伤人、恶意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等恶性事件时,才可能被施以鞭刑。
其法律依据源自新加坡《教育条例》,其中第 88 条明确规定,校长有权对学生实施体罚,且限定只能使用 “轻藤条” 击打手掌,同时严禁对女生体罚。
鞭刑所使用的藤条并非普通材质,而是经过特殊挑选与处理。藤条长度、粗细都有严格标准,一般长约 1.2 米、粗 1.27 厘米左右,这种特制藤条需经过甘油浸泡,以增强其韧性,确保在行刑过程中既能产生足够痛感,又不至于轻易断裂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
藤条只能击打男生的手掌心或臀部,绝对禁止抽打身体其他部位。这是出于对学生身体安全与健康的考虑,手掌心相对耐受力较强,且即使受伤恢复也相对较快,最大程度避免了因体罚造成学生身体残疾等严重后果。
执行鞭刑必须由校长或经校长授权的副校长亲自操作。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行刑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学校高层领导对鞭刑的执行能够更好地把控力度与节奏,同时也向学生传达出学校对这类严重错误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执行过程中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通常包括学校的训导主任、相关教师等。见证人的存在一方面保证了鞭刑执行的公正性,防止出现过度体罚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也能在必要时对执行过程进行记录,以备后续查阅与监督。
鞭刑结束后,学校会对受刑学生的手掌进行及时护理,如涂抹药膏等,促进伤口愈合。同时,会安排心理辅导老师对受刑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行为,避免因体罚产生心理创伤或逆反心理。
新加坡对小学生施行鞭刑,其核心立法逻辑是 “惩戒前置”。在新加坡教育者与立法者看来,与其放任孩子的不良行为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演变成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不如在孩子年幼、可塑性强时,通过适当的皮肉之苦,将正确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深深烙印在他们心中。
网友留言
蜜蜜是我呀: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快乐地成长,拒绝霸凌!
土豆那个吐了个逗:对学生和老师都要多关心理解。
LE玲玲NG:那个作为新加坡人我说一下,这边所说的鞭刑并非是监狱那种鞭刑,这个是public canning,就是在全校面前进行,但用的是普通藤条打。
江南文艺小仙女:学校和家长需共同努力,给予孩子更多关爱。
如果真是如此执行,这类惩戒措施还是值得学习的,你赞成对熊孩子执行鞭刑吗?欢迎留言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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