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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数据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广“扫码入企”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公告之日起,阎良区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区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受委托组织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开展的现场行政检查,均须实行“扫码入企”。

二、企业权利与义务

1.企业有权通过扫描行政执法人员出示的二维码,核验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检查事项、检查依据等。对无法提供有效二维码的执法人员,企业有权拒绝其入企检查。

2.在确认执法人员身份及检查事项合法合规后,企业应积极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3.检查结束后,企业可通过扫描的二维码对执法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保障

严禁无码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确保“码外无检查”严控检查随意性;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如发现执法人员存在未按规定扫码入企、违规执法等行为,均可向我局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6868566。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8月25日

编辑:罗罗 | 校对:展翼

来源:阎良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审核:禾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