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记者从鹿邑交警处了解到,为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8月22日起至年底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特通告如下:

1.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逆向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查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3.严查工程车、渣土车、商砼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严查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将依托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拒不接受处罚、影响交通安全的,将采取扣留、拖移车辆和强制教育等措施。对不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集中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