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许继彬 通讯员 郭小勇 李婕霄/文图
今年6月以来,灵宝市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问题”,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建成并投入使用“灵宝市综治中心”。灵宝市人民调解中心作为入驻窗口之一,以此次入驻为契机,持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多元化解,与其他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真正的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
8月21日,综治中心接待了一位情绪异常激动的特殊来访者。老人家已是八十高龄,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却难掩愤懑,几乎是蹦着走进调解室,开口便连声指责:“你们共产党的干部就会推诿!就会相护!这世上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老人姓王,家住大王镇,其窑洞上方自家种植的多年树木被同村村民砍伐,老人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然而,因证据链存在瑕疵、对相关土地政策理解偏差或产权归属认定等因素法院经审理判决其败诉。老人对此结果无法接受,积郁已久,这才怒气冲冲地找到综治中心,要“讨个说法”。
此案看似是一起简单的财产纠纷,但对这位八旬老人而言,却关乎其坚守一生的公平信念和对组织的信任。他的激烈言辞背后,是深深的无力感与对司法程序的不解。
待老人情绪稍稳,并未急于辩解或空泛安慰,而是采取了以下步骤:
1. 情感认同,拉近距离:我首先对老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表示理解,对他年事已高仍为此事奔波表示关切。“老人家,您先别急,慢慢说,我们这里就是专门帮大家理顺事情、解决难题的地方。”真诚的态度让老人的对抗情绪初步缓和。
2. 厘清事实,解析判决:在详细翻阅了老人带来的判决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后,我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人解释了法院判决可能依据的法律条文和事实认定逻辑。例如,解释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析其提供的证据为何可能未被法庭完全采信;或者解释了涉及林地、土地管理方面的特定法规政策与普通民事侵权认定的不同之处。重点是让老人明白,判决结果并非源于“推诿”或“相护”,而是基于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的综合判断。
3. 聚焦诉求,探寻路径:了解到老人的核心诉求并非 追求经济赔偿,更是要“争一口气”,寻求一个公正的认可和说法。我向他说明了法院判决并非终点,如果确有新证据或对法律适用有不同理解,仍可通过法定程序如上诉、申诉等途径寻求救济,并详细告知了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同时,也从情理角度,与老人探讨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包括能否通过沟通促使对方适当补偿或表达歉意,从而实质性地化解矛盾。
4. 政策关怀,暖心疏导: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案件涉及情感创伤,我主动询问其生活上是否存在困难,并介绍了司法局可能提供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相关帮扶渠道,并联系三门峡市示范区综治中心送老人到车站让老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与关怀,不仅仅在于解决一个案子,更在于对他个人的关心与尊重。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解释与沟通,王老汉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脸上的怒气也被逐渐的理解与平和所取代。他感慨道:“原来是这样…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亮堂多了。以前是我没搞明白,错怪你们了。不是政府不管,是得按规矩来啊。”
最终,老人表示对判决的法律依据有了新的认识,虽然对结果仍觉遗憾,但心中的疙瘩解开了,对政府的怨气也消了。他不再坚持立即要“推翻判决”,而是表示会选择更理性、更有效的方式去后续处理。临走时,老人连连道谢:“谢谢你们啊同志,肯这么耐心听我老头唠叨,还给我讲得明明白白。我心里这口气顺了!”
望着老人满意而归的背影,我们深感基层调解工作责任重大。它不仅是运用法律化解纠纷,更是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传递政策的温度,修复受损的信任。面对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不解与怨气,唯有秉持公心、付出耐心、注入真心,准确把握法、理、情的结合点,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调解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这正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者驻守综治一线、服务人民群众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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