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所有人的安全都容不得半点“惊悚玩笑”。
在高速戴着恐怖面具吓人,能干出这种事儿的人,大概率是既蠢又坏。
8月24日,长深高速,有网友曝光一辆沪A牌照的车上有人戴着恐怖面具吓过往车辆。
根据网友发出来的视频,两辆车行驶中时有并行,戴面具的人开着车窗,微微起身看向过路车辆,然后拉下车窗长时间凝视。
这可把别的车内的人吓得不轻,要是大晚上看的,岂不是更恐怖?
“我坐在后座拍的,我车里的女生吓了一跳。太膈应人了。”
双方并不认识,拍摄者觉得对方故意为之。
在高速上,大家的车速都非常快,驾驶员必须高度集中注意力。
突然看到这么恐怖的画面,人的第一反应很可能是猛打方向盘或者急刹车。
这极易导致车辆失控、追尾,甚至引发连环碰撞的严重事故。
万一因此车毁人亡,这责任谁能负得起?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能干出这种事的,要么是纯粹为了寻求刺激的,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恐惧和危险之上。
要么就是一些想靠猎奇、恶搞来吸引流量的无良网红。
但无论哪种,都暴露了其极低的道德标准和法律意识的淡漠。
知情人解释
但是有知情者透露事发路段是杭新景高速杭州某路段,戴面具的人并不是故意吓人的。
“当时这个人车上的面罩是节日准备的,当时刚好就在车上,也是对方也只是觉得好玩戴在头上试一试。”
可是在试戴的过程中,旁边车辆应该是看到了车内有人戴面具,所以放慢了车速想要看一看。
戴面具的人察觉到了对方在看他和拍他,所以他这才把车窗摇下来。
知情人的意思就是佩戴者是在试戴,结果就碰到了拍摄者。
不管怎么说,目前杭州高速交警辖区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正在处理。
律师发声
不过有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可能就是轻微的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驾驶人在高速上实施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探出车身、刻意制造恐慌),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
若情节恶劣,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关于寻衅滋事的规定,面临5-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佩戴面具的并非驾驶员,在不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戴面具是对方的自由,且没有实施危险动作,行为不足以达到严重干扰安全驾驶的程度。
按照律师这样的说法,如果加上知情人说的属实,对方不是故意佩戴面具吓人的,那就不是人主观上故意制造危险。
其实这种现象不是个例了,经常能看到有些人开着车戴一些乱七八糟的面具,甚至是车内的靠枕,也用一些奇奇怪怪的图案造型。
看似恶作剧,其实又蠢又坏。
但是不管怎么说,戴恐怖面具惊吓其他车辆的行为,本质上是在拿他人生命开玩笑,其危险性不亚于直接进行道路攻击。
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情节严重,这种行为甚至可能涉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这可是重罪,一旦罪名成立,面临的将是牢狱之灾,最高死刑。
所以,在高速上戴恐怖面具吓人,是极其不负责任、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
这绝不是玩笑,而是潜在的“谋杀”。
对于这种又蠢又坏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让当事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们也希望交警部门能严厉查处这种行为,给大家一个交代,也还高速公路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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