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实务里,不少企业货主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货运代理企业(货代)以“还有其他费用未结清”为由,拒绝交付该票电放提单(俗称“卡单”)。结果货到港口,却没法清关提货,造成目的港费用、客户违约金、订单取消……企业一夜之间从盈利变成亏损。

那么,“卡单”到底合法吗?法院是怎么判的?外贸企业又该如何应对?

01 什么是“卡单”?为什么违法?

“卡单”通常是指货代在委托人已经支付了该票货海运费的情况下,因其他争议,单方面扣住提单或不电放,以此迫使委托人妥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货运代理企业以委托人未支付相关费用为由拒绝交付单证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提单、海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除外。

也就是说,即便存在其他争议,也只能另行追索,绝不能把本票货物“绑架”作为筹码。

02 法院怎么看?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卡单”行为态度非常明确:

2021)沪民终195号案:货代以委托人欠费为由拒绝电放,法院认定其无权扣留提单,判决赔偿损失。

2023)沪72民初131号案:货代以“卡单”方式强行索要2万元“押金”,法院认定该行为“无合法依据”,并判令返还相应费用。

2024)浙72民初933号案:法院认定“不当扣押提单行为,对货物滞港负有责任”,判令赔偿相应损失。

司法共识只要本票费用结清,货代无权以其他费用为由卡单否则,不仅要放单,还要赔偿因滞留产生的损失。

03 外贸企业如何应对?

1. 合同约定要写清

明确约定:除本票费用外,任何争议都不得影响本票提单交付/电放。

电放条件要细化:包括付款方式、时点、需提交的资料。

2. 被卡单,怎么做?

第一步:发函催告

用书面方式(邮件、快递+律师函),明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电放,并提示后果。

第二步:固定证据

保留支付凭证、沟通记录、催告函件,以及因滞留产生的堆存费、违约金等费用凭证。

第三步:法律维权

可向法院提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诉讼,诉请包括:继续履行(电放)、赔偿直接损失(堆存/滞箱)、赔偿间接损失(客户违约金等)。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3. 风控小技巧

事先核对收款账户:尽量避免将目的港费用等打到个人账户。

多渠道确认电放进度:确保收货人清关不受影响。

遇到卡单,先“留痕”,再谈判:书面催告+证据固定是打官司的底气。

04 结语

“卡单”本质上是货代滥用对单证的控制权,用非法方式对委托人施压。

司法解释已明确卡单违法,法院也一再判决货代败诉。

外贸企业真正能做的,是在前端就把合同条款写清楚,过程中留痕固证,一旦踩坑,快发函、快取证、快诉讼,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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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免责声明

本文为一般性合规提示,不构成具体法律、税务或审计意见。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当地监管口径,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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