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网友举报称:自己驾车在牡丹南路上行驶,被鲁R****9一辆白色轿车多次恶意别车,严重妨碍自己正常行驶,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请求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接到举报后,大队指挥中心通过网友提供的视频画面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鲁R****9车辆驾驶员在变更车道过程中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法事实清晰、证据充分。
大队指挥中心将其推送至机动中队进行处理;机动中队民警立即传唤该驾驶员到队接受处罚。
当天下午,鲁R****9车辆驾驶员杨某到队接受处罚,并对其在牡丹南路多次刻意别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马路上开‘斗气车’、恶意别车,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机动中队民警结合真实事故案例对杨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杨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自愿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来源: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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