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熙元年(1425年)五月,明仁宗朱高炽病逝。仁宗在遗诏中称:“朕既临御日浅,恩泽未浃于民,不忍重劳,山陵制度务从俭约。”但没有禁止嫔妃殉葬。只不过殉葬人数比他的父亲朱棣、爷爷朱元璋要少得多,仅有五人。值得一提的是殉葬的郭贵妃,是明代从殉人中地位最高的。郭氏生有腾怀王朱瞻垲、梁庄王朱瞻垍、卫恭王朱瞻埏。按理来说,不必殉葬。然而,仍殉葬于献陵。其原因可能是主动殉葬,也有可能是内部斗争结果。
宣德十年(1435年)正月,明宣宗病逝。当时,殉葬的妃嫔共十人。分别为何贵妃、赵贤妃、吴惠妃、焦淑妃、曹敬妃、徐顺妃、袁丽妃、诸淑妃、李充妃、何成妃。殉葬当天,十位嫔妃被集中至宣宗梓宫前,依照礼制完成殉葬仪式。
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病危的明英宗朱祁镇对太子朱见深说:“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自此,明代后宫嫔妃殉葬离世皇帝的制度彻底终止。明英宗废止殉葬制度有一个慢慢演变的过程。他并非生来就反对殉葬,相反,还比较热衷。景泰八(1457年)正月,明代宗朱祁钰病重。由于太子之位空悬,大臣石亨、徐有贞等人发动“夺门之变”迎接明英宗复辟为帝。不久,朱祁钰病逝,英宗让其废皇后汪氏及其他嫔妃殉葬。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李贤以汪氏已废且幽禁深宫,两个女儿又年幼为由,反对汪氏殉葬。英宗同意汪氏不要殉葬,但逼迫代宗的唐皇贵妃,李贤妃、妃子李惜儿等人陪葬。
至于后来在病危时,废除殉葬制度,出于三方面的综合考虑。
一是提高自己的威望。正统十四年(1449年)十月,英宗因宠信宦官王振,仓促亲征蒙古瓦剌部,导致二十万精锐的明军在土木堡覆没,成为明朝唯一被俘的皇帝。此后,宦官专权情况进一步恶化,为后续明代宦官势力的崛起埋下隐患。景泰八(1457年)正月,通过“夺门之变”复辟,却以“谋逆”罪处决了大功臣于谦,留下了千古骂名。
为提高自己的形象,英宗释放了明惠帝(建文帝)的后代,允许其婚娶自由,恢复他们的基本生活。追尊无过错被明宣宗废黜的胡皇后为“恭让诚顺康穆静慈章皇后”,重修陵寝,纠正了前朝对她的不公平待遇。多次减免税粮徭役,允许流民就地附籍分田,缓解了社会矛盾。病重期间,明确遗诏禁止妃嫔殉葬,成为明朝废除殉葬制度的皇帝。这些措施顺应了士大夫与老百姓的呼声,重新赢得了不少民心。朱祁镇统治期间,虽然政绩乏善可陈,但因废除了后妃殉葬等人性化制度,死后的庙号被确定谥为“英宗”。
二是不堪殉葬情形的刺激。宣德十年(1435年)正月,明英宗的父亲、明宣宗朱瞻基驾崩,十位后宫嫔妃被迫殉葬。她们“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个别妃嫔反抗的,被太监直接勒死。这种悲惨的情形,深深刺激了幼小的朱祁镇。
三是保护正妻钱皇后。钱皇后是朱祁镇的结发妻子,两人感情深厚,患难与共。“土木堡之变”后,钱皇后变卖家财营救丈夫,并因忧惧过度导致眼瞎腿瘸。英宗返回,被代宗囚禁在南宫,钱皇后义无反顾陪伴英宗,彼此相依为命。被幽禁的英宗连日常衣食都难以维持,钱皇后看在眼里。她一面百般宽慰迁就丈夫,一面支撑着病体带领南宫中的嫔妃宫娥赶制绣品,以此换些食用。七年后,英宗重登大宝,再次册立钱氏为皇后。
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病重。他知道,自己死后,无子女的钱皇后将被周贵妃逼迫殉葬。因此,他召来了太子、内阁重臣和近侍太监,当众口授了遗诏。重点提到两点:一是废除殉葬制度,“此事宜自我而止”。二是要求太子“当尽孝以终(钱皇后)天年。”这样说了后,英宗仍然觉得不放心,怕儿子终究会屈服于生母周贵妃的意圮。他又紧拉着大学士、顾命大臣李贤的手,反复叮咛:“钱皇后千秋万岁后,与朕同葬。”
为何明代还有殉葬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灵魂不死不灭的观念。众所周知,古代人一直相信人死后灵魂可以超脱肉体独立存在。这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并不发达的古代是很正常的,也是早期人类探求生命意义的重要表现。封建王朝里,无论是皇帝还是王爷都希望在自己死后仍能享受到生前待遇。二是传统观念的束缚。明太祖朱元璋以大儒朱熹的后人自居,理学思想成为官方的正统哲学,封建的“三纲五常”和贞洁思想在明代很有市场。它体现了顺从统治者管理的方式,殉葬制度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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