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宗地一位于前时家官庄以南、山海路以北,面积200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日照市东港区山前小学;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宗地二位于204国道以南、后将帅村以西,面积3040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日照市机电工程学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或申请听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如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及提出听证申请,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292011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