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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
改造拟保障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红河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建发〔2025〕107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2025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乡镇(街道)、村社三级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评价—乡镇(街道)审核—市审批”的补助对象确认程序,市级拟定了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对象名单。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确保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不漏一户进行政策保障。现将278户拟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公示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政策不予支持的对象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且达到安全稳固、抗震设防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其他安全住房的;已在城镇或其他地方拥有自建房或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未经农业农村和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农村低收入对象;各类违建或未按审批建设标准要求建房的(含建新不拆旧)。
通讯地址: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5室
联系电话:0873-6125848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7日
弥勒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
和农房抗震改造拟保障对象名单
来源/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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