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历史形象和现实身份之间存在着一种对立关系:他既是各方公认的中华民国开国元首,同时又是致力于推翻现行民国政权、再造一个崭新国家的中国国民党领袖。他去世的时间和地点又很特殊:不是死于国家统一、天下太平之时,而是死于国家分裂、政治动荡之际;不是死在自己的根据地,而是在斗争中死于政治对手的势力范围。在这种形势下,孙中山的葬礼成为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也成为政治斗争的领域之一。

进入民国以后,最高规格的葬礼就是国葬。1916年10月31日,开国元勋黄兴病逝,鉴于他的历史功勋,国会通过了为黄兴举行国葬的决议。同年11月8日,反袁护国功臣蔡锷随之病逝,滇系首领唐继尧通电各界,要求为蔡锷举行国葬。为此,国会于1916年12月制定了《国葬法》。1917年4月,北京政府分别为蔡锷和黄兴举行国葬典礼。

此外,孙中山自己逝世前三个多月,也曾经以南方政府元首的身份,为民初重要外交家、政治家、南方护法政府重要成员伍廷芳颁发国葬令。1924年12月6日,伍廷芳国葬典礼在广州举行,当时已经离粤北上的孙中山,派胡汉民代表自己致祭、宣读祭文。

黄兴、蔡锷、伍廷芳都享受了国葬荣典,以孙中山的历史地位和贡献,当然更有资格享受国葬殊荣。出于追怀逝者、崇德报功的考虑,1925年3月14日,国会议员在参议院会议厅召开非常会议,出席者98人,由国民党籍议员彭养光动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孙中山国葬案:“本会议依国葬法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于本日议决,前大总统孙文有殊勋于国家,准予举行国葬典礼。”这一决议由非常国会通电全国,并通告孙中山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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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祺瑞为首的临时执政府在孙中山的葬仪问题上有些踌躇。非常国会国葬孙中山的决议并未通知段祺瑞政府,因为当时段政府尚为临时政府性质,国会与政府的关系尚未重新理顺,这次召开的非常会议“尚未与执政府发生直接关系”。

而且,当时中国正处于南北分裂之中,广东方面尚有以孙中山为领袖的大元帅府,与北京的临时执政府处于对立位置。经过一番犹豫,段祺瑞执政府终于在3月17日议决为孙中山举行国葬,并且公布了孙中山饰终典礼:

(1)临时执政亲临致祭;(2)以临时执政令布告全国;(3)各官署海关军营,自3月12日起下半旗三日;(4)大殓之日,陆海军人应有相当敬礼,由陆海军部酌定;(5)在京各机关分期轮班前往致祭;(6)由外交部知照外交团,以私谊前往吊唁;(7)出殡日期,各机关派员,并海陆军队一律酌派送殡,下半旗一日;(8)临时执政礼官处暨外交内务陆海军部,各派员赴孙宅筹议具体办法。这些办法由执政府通电各省区军民长官、驻外各使馆,要求一体遵照。

对于段祺瑞政府授予的国葬荣誉,国民党人也有点为难。对此,当时舆论看得很清楚:“孙、段两政府本属对立,若受执政府之命令举行国葬,是等于自行取消广州政府,故对于此层,尚待考虑。”

国民党人内部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是赞成国葬,比如上海国民党13日开会,并致电北京孙中山行辕主张国葬。国民党北京市党部也持相同态度。二是反对接受临时执政府的国葬,唐绍仪、章炳麟联名致电北京孙中山行辕,认为当时没有正式政府、正式国会,无法可循,主张暂缓国葬,“应由家属及人民以礼行葬,待正式政府成立,追予国葬,始受命令,毋使孙公身后贻非法之羞。”三是主张“党葬”,或者“党葬”与“国民葬”同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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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意见当中,应该说“党葬”名义最为合适。因为孙中山的身后丧事并不仅仅是对孙中山个人的交待,而是关系到国民党政治资源的积累,与现实政治斗争紧密相连。孙中山是开创中国近代革命历史的伟人,其身后丧事并不仅仅是对其个人的交代,而是关系到孙中山历史地位的型构和国民党政治资源的积累。

说到底,掌握孙中山身后丧事的操办权,其实就是掌握了一种文化权力。国民党人自然不愿看到此种权力落入自己的政敌之手。就此而言,“党葬”名义可谓更加合适。“党葬”而非“国葬”孙中山,意味着国民党是其开创的现代中国革命“道统”的当然继承者。

但问题在于,当时国民党还处于广东一隅之地,且内部矛盾重重,组织涣散,包括日本东京各报的社论在内,许多人都预言国民党将分裂。显然,“党葬”孙中山的条件尚未具备。

因此,国民党人将国葬抑或党葬的争议暂时搁置起来,暂时回避了葬礼的性质。他们自行在北京组织治丧办事处,制定治丧方案,为孙中山举行了大规模治丧活动。大致安排如下:3月19日大殓,孙中山遗体由北京协和医院移往中央公园社稷坛,在该处停灵公祭,4月2日出殡,“暂厝”于香山碧云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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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众悼念孙中山先生的场景)

当然,治丧过程中,所有日程安排、程序安排均知会段祺瑞政府。段政府方面对移灵、公祭、送殡礼节有所规划。对于段政府的参与,国民党人亦未拒绝,而是与之会同商筹相关事宜。至于民众方面,国民党人主动召集各界、各团体代表会商有关送殡程序。结果,前后持续二十多天的治丧活动,既始终凸显了国民党人的主角地位,又吸收了段祺瑞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大力参与。

3月19日的移灵和4月2日的出殡,段祺瑞政府方面派出大批警察、军乐队、护卫队,各机关代表,还有飞机参与阵列,出殡日内务部鸣礼炮33响,各机关下半旗,帮助营造了隆重、盛大的场面和气势。从仪节和阵势来看,段祺瑞政府确实是将这场丧礼当作国葬典礼来实施的。

不过在整个丧礼过程中,无论是国民党人的宣传,还是各报刊的报导,都很少提及“国葬”的名义。而且,段祺瑞政府方面的行动一直显得消极被动,总是落后于国民党人一步,未能使自己的角色超出于国民党人之上。这正是国民党人期望的效果。

“党葬”典礼的付诸实施,则要等到四年以后。孙中山身后的国民党经过数年的内部整合和外部斗争,逐渐形成新的“党治国家”体制架构,并在1928年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随后开始全面实施“训政”。至此,“党葬”的条件基本成熟,“党葬”的名义也有利于新生政权进一步推广和巩固自己的政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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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5~6月间,南京国民党政权为孙中山举行了独一无二的“党葬”大典,将孙中山遗体从北平运往南京紫金山墓地正式安葬。这场正式的最终葬礼极力避免使用“国葬”一词。景泰蓝公司请求于安葬日在紫金山前发售纪念章,葬事筹备机构讨论决定,不准使用“国葬纪念”字样。

与此相应,中山陵碑文仅书“中国国民党葬总理孙先生于此”,极为鲜明地凸显了“党葬”性质。“党葬”名义可谓空前绝后,孙中山的独特历史地位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党化的历史记忆也凌驾于国家的历史记忆之上,并成为后者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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