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示信息显示,饶平县钱东镇自来水厂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自立收费项目)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日前,被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责令停止收取更换水表费、用水恢复费、水表安装材料及工时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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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信用中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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