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討論目錄學核心概念“目錄”一詞之成詞及其所指。作爲研治古代文史入門之學,古典目錄學奠基、完備於劉向、劉歆父子,受到學人高度重視,寓理論思考及建構於編目實踐者,代有其人。班固稱“秦人是滅,漢修其缺。劉向司籍,九流以别”,表彰劉氏功績;復以“爰著目錄,略序洪烈”,自陳其《藝文志》之創製(見《漢書敘傳》)。《隋書·經籍志》(以下簡稱“《隋志》”)史部簿錄篇係以梁代阮孝緒《七錄·記傳錄》之簿錄部爲其學術前承,小序梳理發展脈絡,陳述置類緣起。南宋鄭樵《通志》之《藝文略》分目錄爲四類,而《校讎略》考歷朝著錄之得失,乃目錄學理論著作之濫觴。清儒章學誠以文史校讎爲業,發明史學義例與校讎心法,諸多原理、術語得以提出,“辨章學術,考鏡源流”[1]之標揭,成爲目錄學公認之宗旨。經章氏之發明,斯學遂由記錄之學而兼辨章之學,頗具學術史性質[2]。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起,一批優秀學人如余嘉錫、向宗魯、劉咸炘、汪辟疆、姚名達、張舜徽、程千帆等,以現代學術眼光審視古典目錄之學,一系列著作得以問世[3],目錄學基本概念與研究範式得以確立,三、四十年代遂成爲目錄學研究的鼎盛時期。其後時移勢易,諸家著作存毁、流傳不一,當前最受學界歡迎者,即上揭學人之代表諸作,以及《校讎廣義》(程千帆、徐有富)、《中國目録學史論叢》(王重民,1903—1975)等後出著作。

目錄學研究之進程并不平坦,而學人之探索從未停止。對於古典目錄學在特定時段的發展樣貌,對於某些核心概念的涵義界定等基本問題,學界仍在持續提出、研究與推進。譬如斯學用以標名的“目錄”一詞,其意義指向及構成要素之確切含義,前人及時賢均有討論,其中既有卓識,也有偏頗之處,有待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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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目錄”之界定與討論

用以名學的“目錄”一詞,出現於漢代,随着時代發展與學術演進,其内涵也漸次擴展。進入現代學術以來,學界對該詞之含義頗有討論,并在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大致形成共識;自八十年代起,復有學人遞加討論,貢獻新說。

(一)關於“目錄”之界定

關於“目錄”之界定,前賢著述中涉及者當以劉咸炘《目錄學》(1928)爲最早者之一,其《弁言》中云:

所謂目錄學者,古稱校讎學,以部次群籍爲職,而書本真僞及其名目、篇卷亦歸考定。古之爲此者,意在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是目錄之中,有專重版本之一支焉。要之目錄學者,所以明書之體性與其歷史者也。[4]

劉氏僅述及“目錄學”之畛域,而於“目錄”之含義混焉未辨。稍後杜定友倡論校讎新義(1930),力主“書目”與“目錄”有别;至於目錄,僅云:“目錄,簿記之學也。”[5]亦將“目錄”與“目錄學”混同,而於其具體含義,未加界定。

杜氏之後問世之相關著述,當以劉紀澤《目錄學概論》爲最早(1931)。《概論》於目錄學之起源、定義、體例、派别、功用等,多有申述,簡明清畅,其中多處聲稱“參閱”或“參用”“彭澤汪氏說”、“武陵余氏說”。“彭澤汪氏”即汪辟疆,“武陵余氏”即余嘉錫。雖然汪氏《目錄學研究》出版於1934年,余氏《目錄學發微》更遲至1963年方正式出版,而汪、余二氏早在二十年代即分别在南京、北平講授目錄學課程,兩種著作均本諸其授課講義[6]。劉紀澤於1925年在東南大學(中央大學前身)畢業後,即考入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爲第一届研究生,師從梁啟超、王國維,專攻目錄學、版本學、校勘學;後在大夏大學、安徽大學等處講授目錄學[7],因此有得悉汪、余兩位先生授課内容之機緣。

汪辟疆於目錄學之畛域,多有發明[8],且論目錄之緣起云:

古人著書,必有標目,隨事立義,則括一篇之旨;因篇命題,則摘篇首之字。一書之内,必區分若干篇目,而一書之旨趣乃具。此一書内之目錄也。鄭氏之《三禮目錄》是也。書籍既繁,名目益滋,後人乃爲之綱紀之,彙集群籍之名爲一編,而標題其書之作者篇卷。或以書之性質爲次,或以書之體製爲次,要皆但記書名;而於其書中之旨趣,不復詳加論列。此群書之目錄也。劉歆之《七略》是已。後世目錄,導源於此。踵事而興,則進而商榷其體例,改進其部次者,乃得謂之目錄之學。[9]

目錄者,綜合群籍,類居部次,取便稽考是也。目錄學者,則非僅類居部次,又在確能辨别源流,詳究義例,本學術條貫之旨,啓後世著錄之規,方足以當之。此目錄學之界義也。[10]

汪氏論“一書之目錄”與“群書之目錄”之分别極精,後來學者(如劉紀澤等)即本此說。汪氏復考溯“目錄”之名義云:

古無目錄之名。目錄二字,始見於劉向、班固之書。劉向校書,固嘗“條其篇目,撮其指意”矣。《文選》王康琚《反招隱詩》,李善注引劉向《列子目錄》;此劉氏《别錄》固有目錄二字之證也。然劉向《别錄》中之所謂目錄,當指書中之篇目而言;非同後世綱紀群籍之目錄。班孟堅《漢書敘傳》,其述《藝文志》第十,乃曰:“劉向司籍,九流以别;爰著目錄,略序洪烈。”班氏所謂目錄,義較混含。後世著錄群籍,以目錄名書,或昉於此。此目錄二字之見於載籍之最早者也。厥後東漢末年,鄭玄作《三禮目錄》一卷,僅就三《禮》篇目,爲之提要。名雖本於子政,義則專釋禮經。紀昀《四庫書目提要》,乃謂目錄之名,昉於高密,可謂昧其初祖矣。[11]

汪氏於“李善注引劉向《列子目錄》”下自注云:“按劉向《别錄·子華子書錄》,後有‘謹目錄’三字。《文選》任昉《爲范始興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七略》‘《尚書》有青絲編目錄’一語,似‘目錄’二字,已見於《别錄》、《七略》之書。惟《子華子》疑爲宋人依脫〔托〕,嚴鐵橋已有是說。《文選注》所引《尚書》句,似亦指書内目錄而言,皆不得謂之群書之目錄也。”[12]“書内目錄”即前揭之“一書之目錄”,附本書以行,又可稱作“本書目錄”。至此,早期文獻中包含“目錄”之語句,汪氏均已考溯無遺。雖未能明確加以定義,汪氏實已指出“目錄”具有兩種意義指向:一指“書中之篇目”(即“一書之目錄”),一指“後世綱紀群籍之目錄”(即“群書之目錄”,簡稱書目),概括頗爲精到。

余嘉錫對“目錄”語源亦予考溯:

目錄之名,起于劉向、劉歆校書之時。《漢書·敘傳》云:“劉向司籍,九流以别,爰著目錄,略序洪烈。”(敘《藝文志》。)《文選》注引《别錄·列子目錄》,(王康琚《反招隱詩》注。)《七略》言“《尚書》有青絲編目錄”,(《文選》任彥昇《爲范始興求立大宰碑表》注引。)是其事也。[13]

又云:

考《漢志·兵書略》序云:“武帝時,軍政楊僕招〔捃〕摭遺逸,紀奏兵錄。”則校讎著錄,其來舊矣,特不知其時有目錄之名與否耳。其後鄭玄注《禮》,遂用《别錄》之體,作爲《三禮目錄》。(《隋志》禮類《三禮目錄》一卷,鄭玄撰,梁有,陶宏景注,亡。)玄又作《孔子弟子目錄》一卷,(見《隋志》論語類。)以人名爲目,與書之目錄不同。然其命名,亦是沿于劉向也。《四庫提要》乃謂目錄之名昉于鄭玄,(卷八十五目錄類小序云:“鄭玄有《三禮目錄》,此名所昉也。”)失考甚矣。目錄之書,《隋志》謂之簿錄,《舊唐志》乃名目錄,自是以來,相沿不改。[14]

其中論楊僕“兵錄”與鄭玄《孔子弟子目錄》及《隋志》《舊唐志》類名數事,較汪辟疆所論爲豐,其他則大體相同。在此基礎上,余嘉錫對“目錄”之含義有詳細發明:

何謂目錄?目謂篇目,錄則合篇目及敘言之也。《漢志》言“劉向校書,每一書已,輒條其篇目,撮其旨意,錄而奏之”。旨意即謂敘中所言一書之大意,故必有目有敘乃得謂之錄。錄既兼包敘、目,則舉錄可以該目。故向所奏上之篇目旨意,載在本書者謂之錄,編集别行者謂之《别錄》也。其所以又有目錄之名者,因向之著錄起于奉詔校書。當時古書多篇卷單行,各本多寡不一。向乃合中外之書,除其重復,定著爲若干篇,遂著其篇目以防散佚,且以見定本之與舊不同。篇目之後,又作敘一篇,發明其意,隨書奏上。因編校之始,本以篇目爲主,故舉目言之,謂之目錄也。諸書所載向、歆之奏,亦或謂之敘錄。(《晏子》、《說苑》、《山海經》。)蓋二名皆舉偏以該全,(劉師培《古書疑義舉例補》有此例。)相互以見意耳。實則錄當兼包敘、目,班固言之甚明。其後相襲用,以錄之名專屬於目,于是有篇目而無敘者亦謂之目錄。又久之而但記書名不載篇目者,并冒目錄之名矣。[15]

此段對“目錄”含義及其構成語素(“目”、“錄”)之所指,界定甚明。其間包含關係,《發微》有圖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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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界定,極爲精當。檢劉紀澤《目錄學概論》中對“目錄”之論定,係採前揭汪辟疆之說而非上揭余嘉錫之說。上揭《發微》文字係後人整理者,文約義豐,惟尚不清楚余氏上述觀點具體形成於何時。考三、四十年代其他目錄學研究者之持論,大抵相同。如姚名達稱:

“目錄”不單指“條其篇目”的目次,實在包括“撮其旨意”的敘錄而言。[16]

遍辨其名之謂目,詳定其次之謂錄;有多數之名目且有一定次序之謂目錄。曰目曰錄,皆非單獨,義本相通,故成一體。[17]

程千帆指出:

其在典籍,則始以次弟篇章,正定名義,以見一書之包含……一書之前,條别篇目……劉向取法《詩》《書》,定著此式……今日所謂“目錄”之“目”,皆非指一書篇目而言,《别錄》所稱,則實指此……目之一字,始爲篇目,繼爲書目,其大較可知者也。[18]

向之治書,校勘既畢,即比次衆本,釐正篇目;又紬繹旨意,作爲敘論。篇目以便稽檢,防錯佚;敘論以别是非,納忠信。每一書已,即并此篇目敘論,附書前進呈。據《漢志》“錄而奏之”之言,知所謂錄,實兼斯二者。[19]

程千帆就讀於金陵大學,嘗從汪辟疆問學[20];姚名達則畢業於清華國學研究院[21]。綜上汪、余、姚、程四家之說可知,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中國南、北兩大學術中心的目錄學者,均認爲目錄不僅包括篇目,也包括敘錄(敘論);“錄”則兼包“目”與“敘”。

以上不憚繁瑣,對諸家代表性見解加以徵引,旨在說明彼時學者對“目錄”之所指,具有共識。

其後治目錄學者,大都服膺上述共識,所下“目錄”定義,雖表述容有不同,但其核心意旨仍不出上述共識之外。如許世瑛(1910—1972)《中國目錄學史》第一章《敘論》,第一節“目錄釋名”,開篇即云:

目指篇目而言,錄則合篇目及序言之也。故單言錄即可,蓋錄已兼包目矣。……劉向但自稱“錄”,而此“錄”已兼包篇目及旨意二者也。[22]

又如昌彼得(1921—2011)云:

《漢書·藝文志》云:“劉向校書,每一書已,輒條其篇目,撮其旨意,錄而奏之。”撮其旨意,即謂叙述一書之大意。所以目錄者,目是指篇目,將篇目逐一列舉。錄則是合篇目及撮述一書大旨之敘而言。[23]

以上略舉二例,以見一斑。

(二)當代學者之新論

共識並不意味着探索的停止。近四十年來,學界不乏重加審視、提出新說者。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查啟森以《漢書敘傳》“爰著目錄”爲證,指出:

“目錄”之“錄”,并非是指“敘錄”……而應當作“次第”講,所謂“目錄”者,篇目之次第也。[24]

此以“目錄”爲“篇目之次第”。查氏復就《隋志》所敘許善心《七林》之體例(“各爲總敘,冠於篇首,又於部錄之下,明作者之意,區分其類例焉”),分析云:

許善心所寫的“明作者之意”的文字,是置“於部錄之下”的。這裏所謂部錄是指經部,(次第)的款目,所謂“錄”就是每一條款目,具體地說,就是每一部書名,既然款目稱爲“錄”,那麽“明作者之意”的文字,當然就不能再稱“敘錄”了。也說明了“錄”不是“敘錄”,而是“部次”,即“次第”。[25]

此以“錄”爲“(書名之)次第”之意。(“部錄是指經部”云云,實無理據。)

二十年後,傅榮賢對“目錄”之“錄”字加以重釋:

《漢志·兵家序》:“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武帝時,軍政楊樸捃摭遺逸,紀奏兵錄。”張、韓的“序次兵法”和楊樸的“纪奏兵錄”内容近同,亦可證“錄”和“序次”有一致的内涵。……《漢志》:“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錄不僅意指記錄、著錄,即“撮其指意”;還有次第意,即“條其篇目”的内涵。中國古代最典型的一書目錄體式是“☓☓第☓”。如,居延漢簡中的“蘭臺令第卅三”、“御史令第四三”即是。而武威漢簡《儀禮》甲本共有七篇,每篇皆有篇題和簡序,如《士相見之禮》第一枚簡背面寫有“第三”,第二枚簡背面寫有篇題“士相見之禮”;《特牲》第一枚簡背面寫有“第十”,第二枚簡背面寫有篇題“特牲”等等。這樣的順序,自卷外觀之剛好相反,讀爲“士相見之禮第三”“特牲第八”等等。“☓☓第☓”的目錄體式也可證明,古代目錄之“錄”,其内涵首先是强調“次第”。[26]

是傅氏以出土文獻爲旁證,認爲目錄之“錄”,其内涵首重“次第”。

嗣後孫振田檢視諸家有關“目錄”之定義(余嘉錫、姚名達、王重民、來新夏等),加以否定(“以上諸說均難以成立”)。孫氏認爲,“目錄”由錄“目”而得名(“錄”是記錄、抄錄);一書“目錄”爲錄一書之“目”(篇名)而來;群書“目錄”爲錄群書之“目”(書名)而來[27]。

關於“目錄”討論之最新力作,當推胡敕瑞《“目錄”之“錄”及其相關詞語》一文。此文出入經史,明於訓詁,識斷精敏,發明頗著。如論在具體語境下,“序”“錄”“論”均有次第、序列義(“論次”猶如“編次”“序次”),“與焉”“預焉”“豫焉”可以互換,“豫/預”與“序/敘”可以相通,“錄”當通“臚”“旅”而有次第義等,極有見地。其結論謂:

劉向書錄的“錄”旨在强調其條列的篇目次第,書錄中的敘述文字只是對篇目次第的附帶說明——說明新著篇目的來源、文本存在的文字訛謬、以及作者生平與學術淵源等情况。雖然這些敘述文字對於“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功莫大焉,但是劉向所謂“錄”主要是針對篇目次第而言。劉向書錄表面上包含篇目和敘錄兩個部分,但實際上“錄”的真意并不包括敘錄文字。“錄”之得名緣於其次第義,“錄”最初專指篇目次第。[28]

胡氏明確指出,“目錄”之“錄”字“并不包括敘錄文字”,其得名“緣於其次第義”。胡氏遍徵文獻,回歸原文語境作歷時并共時之考察,分析縝密,在方法上尤具啟發性。

綜合以上數家之討論,知其欲突破前人共識,主要申論“錄”字之“次第”義以爲根據。實則“目錄”之“目”字,亦具有“次第”之義,爲以上各家所忽略。

(三)“目錄”之“目”具有“次第”義

“目錄”一詞,由“目”與“錄”兩個語素構成。“目”之本義指眼睛,引申則有要點、細目等義。汪辟疆將目錄分爲“一書之目錄”與“群書之目錄”,前者即本書目錄,後者即書目。在本書目錄中,“目”指篇目,世所共認,并無异辭。需要指出的是,“篇目”之“目”字亦有“次第”之義。蓋“目”字指眼睛,引申指木節,“而樹木幹節之數繁多,因之後世凡多數之名物稱之爲目”[29]。如顔淵問仁,“請問其目”。夫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顔淵》)《春秋·僖公五年》:“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戴。八月,諸侯盟于首戴。”《公羊傳》云:“‘諸侯’何以不序?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30]《春秋繁露·深察名號》篇:“號凡而略,名詳而目。目者,遍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人事也。”前賢以“名詳而目”當作“名目而詳”[31],頗有理據(與“號凡而略”句式一致)。“凡”“目”對舉,“遍辨其事”之“目”,實屬“將多數之名物項目一一縷列稱敘”[32]。

“目”既指多數之名物,條列之必有其先後次第。本書目錄之“篇目”,無論書於簡帛抑或紙張,均在二維平面内逐一排列其篇名;既有排列,無論是縱向(自上而下)抑或横向(自右至左)[33],必有先後,故“目”本身即隱含有次第之義。析而論之,則“篇目”可視作由“篇名”(或稱“篇題”)與“次第”(目次)兩部分構成。如《孫卿書錄》中有“勸學篇第一”“修身篇第二”直至“賦篇第三十二”等(即時賢所歸納之體式“☓☓第☓”),既有篇名(篇題),又有次第(序次)。即使不加“第一”“第二”,其先後排列亦秩然有序,書寫者了然於胸;加上“第一”“第二”,則其次第更爲明確,使用者一見即知。時賢已注意到揚雄《法言序》中但稱“撰”《學行》《吾子》等篇,而《漢書·揚雄傳》中則稱“撰《學行》第一”“撰《吾子》第二”等[34],可證是否加序次,並不影響其次第之表達。

篇目具有次第义,出土文獻可以印證。例如在《天回醫簡》(屬西漢時期)中,有《治六十病和齊湯法》一種,“有目錄簡十五支”:

目錄簡分四欄書寫,共錄六十種病。内容涵蓋風、痹、山(疝)、内癉、消渴、傷中、金傷、女子瘕、嬰兒癇等内、外、婦、兒各科疾病。每病之下列一方至數方不等,共計一〇五方,包括藥方一〇一首,祝由方四首。[35]

《治六十病和齊湯法》是一種醫方書,十五支“目錄簡”合起來構成該書之篇目,分成四欄。經整理,第一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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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六十病和齊湯法》篇目第一欄[36]

其中“治痹一”“治鼠十五”等篇名中數字,即表示其序次。此醫方書篇目中加序數例。

同爲醫方書,長沙馬王堆(西漢時期)帛書《五十二病方》卷首亦有篇目:

書首有目錄,正文每種疾病都有抬頭的標題,兩者互相一致,共五十二題。每種疾病題下分别記載各種方劑和療法,少則一、二方,多則二、三十方不等。[37]

卷首篇名共五十二題,也是分作四欄。經整理,第一欄内容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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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病方》篇目第一欄[38]

此書篇目僅有篇名,而無序數,但所列篇題,與正文内標題一一對應(“互相一致”),知其各欄自右向左,有條不紊。

1972年,銀雀山漢墓出土物中有一块木牘,抄列《守法守令十三篇》的篇題,整理者命名爲“篇題木牘”;所抄篇題共分上中下三欄,上欄有五題,從右至左依次是《守法》、《要言》、《庫法》、《王兵》、《市法》;中欄也是五題:《守令》、《李法》、《王法》、《委法》、《田法》,下欄則是《兵令》一題及“上扁(篇)”、“下扁(篇)”、“凡十三”字樣[39]。此牘所抄篇題,并無“第一”“第二”字樣,而序次井然可識。同時出土的《孫子兵法》篇題木牘,亦分上中下三欄,布局相同[40]。時賢所舉阜陽雙古堆漢墓《儒家者言》篇題木牘之例[41],情形相似。

以上諸例說明,無論古書篇目中有無序數,均不影響對於各篇次第之表達。易言之,篇題既列,次第自明,故“篇目”本身即有“次第”之義。

由於“篇目”兼含篇名與次第,因此又可以稱作“篇次”、“篇第”。如:

劉向校書之時,自領《六藝》、《諸子》、《詩賦》三略,蓋出中秘之所藏也。……惟是申、韓家言,次於諸子,仲舒治獄,附於《春秋》;不知律令藏於理官,章程存於掌故,而當時不責成於專官典守,校定篇次,是《七略》之遺憾也。[42]

儒家《虞氏春秋》十五篇,司馬遷《十二諸侯年表序》作八篇;或初止八篇,而劉向校書,爲之分析篇次,未可知也。[43]

以上二例中,“校定篇次”“分析篇次”,均包括校理篇名(篇題)、確定次第,從而形成本書篇目。

且如應劭《風俗通義》,劭自序實止十卷,《隋書》亦然,至《唐志》乃有三十卷,又非有疏解家爲之離析篇第,其書安所得有三倍之多乎?[44]

以謂校讎之先,宜盡取四庫之藏,中外之籍,擇其中之人名地號,官階書目,凡一切有名可治,有數可稽者,略仿《佩文韵府》之例,悉編爲韵,乃於本韵之下,注明原書出處及先後篇第,自一見再見以至數千百,皆詳注之,藏之館中,以爲群書之總類。[45]

所謂“離析篇第”,即將原書篇目拆散,組成新目;“先後篇第”,指原書所有之篇目。

就物質載體而論,古書在漫長的形成、傳衍過程中,“篇”“卷”開始由物質計量單位(編簡成篇,捲帛成卷),逐漸脱離其物質屬性而變成意義的起訖單位,“篇”“卷”具有相通性,可以互換。既有“篇目”“篇第”之稱,遂又有“卷目”“卷第”之名:

崔光,本名孝伯,字長仁,高祖賜名焉,東清河鄃人也。……太和六年,拜中書博士,轉著作郎,與秘書丞李彪參撰國書。……(正光二年)夏四月,以光爲司徒、侍中、國子祭酒,領著作如故。……凡所爲詩賦銘贊詠頌表啟數百篇,五十餘卷,别有集。……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每云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46]

按:“光撰魏史”者,即本傳所云“參撰國書”“共撰國書”之國書,即本朝史。徒有“卷目”者,謂僅有修撰目錄,未能成書。“卷目”即魏史之篇目,按卷組織,故有是稱。

吳兢,汴州浚儀人也。勵志勤學,博通經史。……直史館,修國史……拜諫議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館學士,歷衛尉少卿、左庶子……中書令蕭嵩監修國史,奏取兢所撰《國史》,得六十五卷……兢嘗以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繁雜,乃别撰《梁》、《齊》、《周史》各十卷、《陳史》五卷、《隋史》二十卷,又傷疏略。……兢卒後,其子進兢所撰《唐史》八十餘卷,事多紕繆,不逮於壯年。兢家藏書頗多,嘗目錄其卷第,號《吳氏西齋書目》。[47]

吳兢(669或670—749)此目,《新唐書·藝文志》著錄作“《吳氏西齋書目》一卷(吳兢)”。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九書目類亦有著錄,而解題云:

右唐吴兢錄其家藏書,凡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卷。兢自撰書,附於正史之末,又有續抄書列於後。[48]

知《西齋書目》係吳氏藏書目錄,篇卷總數較《漢書·藝文志》(學界或簡稱作《漢志》)稍豐。“兢自撰書”,蓋本傳所稱之“《梁》、《齊》、《周史》各十卷、《陳史》五卷、《隋史》二十卷”;既“附於正史之末”,則此目係分類目錄。

吴氏本傳中所謂“目錄其卷第”者,即抄錄藏書之篇卷、次第而編成目錄,“卷第”猶“卷目”。

總之,本書目錄之“目”(“篇目”),本身即含有“次第”之意。如果“目錄”之“錄”僅因“次第”之義而成爲構詞要素,那麽,構成“目錄”的兩個語素之間,就存在同義複指的關係。在討論“目錄”之成詞及其能指時,不能忽視此節。

(四)余嘉錫界定之要點

關於“目錄”之成詞,前揭余嘉錫之說,實已有精當之發明。其文極爲精煉,而内容豐富,細析之則包含如下要點:

(甲)構成“目錄”之“目”與“錄”,均與劉向校書密切相關。“錄”字兼包“敘”(敘錄、敘論)與“目”(篇目)兩個要素,“有目有敘乃得謂之錄”。(此“錄”即“書錄”[49]。)

(乙)“錄”既兼包“敘”“目”,那麽,舉“錄”可以“該目”(即涵盖、代指“目”)。同理可以“該敘”[50]。

(丙)劉向校書,本以篇目爲主,故舉目言之,可稱“目錄”。而其所奏之文,可稱“敘錄”(程千帆稱“敘論”)。目錄、敘錄,均指書錄;成詞之始,均屬“舉偏以該全”;因所指相同,故能“相互以見意”。

(丁)“目錄”一詞後得以广泛使用,而專以“錄”指“目”,因此,僅有篇目而無敘者亦可以稱作“目錄”。

(戊)又其後用“目”字指書名,因此只記書名而不載篇目者,亦使用“目錄”之名(即書目)。

綜上可知,余嘉錫結合劉向校書之史實,用極精煉之文字,構建出從“(書)錄”到“目錄”的釋名體系,“目”“錄”“敘”等要素各有其界義及演進路徑。

至於余氏之說是否允當,須回到劉向、歆父子校書語境,從實證中考溯“目錄”之成詞及其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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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之成詞

早期文獻中包含“目錄”之題名或語句,前賢如汪辟疆、余嘉錫、程千帆等均有考溯(見前揭),主要是以下幾條:

(甲)《文選》王康琚《反招隱詩》,李善注引劉向《列子目錄》;

(乙)《文選》任彥昇《爲范始興求立大宰碑表》,李善注引《七略》“青絲編目錄”;

(丙)班固《漢志敘傳》“爰著目錄,略序洪烈”;

(丁)鄭玄《三禮目錄》。

以上各條内“目錄”一詞,其含義并不相同,大體反映該詞所指之演變。以下試作分析。

(一)“劉向列子目錄”

《文選》卷二十二王康琚《反招隱诗》“推分得天和,矯性失至理”句,李善注云:

劉向《列子目錄》曰:“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51]

劉向校書所作書錄,現存者有若干完篇,《列子》是其中之一。其文先列篇目,由“天瑞第一”至“說符第八”,係“篇名+次第”之格式,且有總括之語:“右新書,定著八篇”。其後乃劉向奏上之文:

護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書《列子》五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常書三篇、太史書四篇、臣向書六篇、臣參書二篇,内外書凡(53,54)二十篇,以校,除復重十二篇,定著八篇。中書多,外書少。章亂布在諸篇中,或字誤,以“盡”爲“進”,以“賢”爲“形”,如此者衆。及在新書有棧,(音剪。)校讎從中書。已定,皆以殺青書,可繕寫。列子者,鄭人也,與鄭繆公同時,(王氏《漢志考證》曰:或謂“鄭繻公”,字誤謂“繆公”。)蓋有道者也。其學本於黄帝、老子,號曰道家。道家者,秉要執本,清虚無爲,及其治身接物,務崇不競,合於六經。而《穆王》、《湯問》二篇,迂誕恢詭,非君子之言也。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楊子》之篇,唯貴放逸。二義乖背,不似一家之書。然各有所明,亦有可觀者。孝景皇帝時貴黄老術,此書頗行於世。及後遺落,散在民間,未有傳者。且多寓言,與莊周相類,故太史公司馬遷不爲列傳。謹第錄。臣向昧死上。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所校《列子書錄》,永始三年八月壬寅上。(《列子》宋刻本。)[52]

劉向奉詔校書,書成即上奏皇帝,此即其敘奏之文,首尾之“護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向言”、“謹第錄,臣向昧死上”,係奏上習語。所奏内容,首明校讎情形,次考列子其人,次評列子之學,末論是書價值。劉向曾任宗正,奉命校書,奏文因此带有基於儒家立場的諷諫傾向及格式化印記[53]。其文至“臣向昧死上”,語意已竟,故“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所校《列子書錄》,永始三年八月壬寅上”等二十七字,係另外標記之語(疑即其題名簡),以示此書與其他校畢之書相别[54]。“《列子書錄》”,係劉向手定,乃其校書時對上揭篇目及敘奏之文之指稱,“書錄”之稱即始於此。其時明確使用“書錄”一稱之現存者還有《戰國策書錄》與《孫卿書錄》:

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戰國策》書……皆定,以殺青書,可繕寫。敘曰:周室自文武始興,崇道德,隆禮義……故其謀扶急持傾,爲一切之權,雖不可以臨國教化,兵革救急之勢也。皆高才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出奇筴异智,轉危爲安,運亡爲存,亦可喜,皆可觀。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臣向所校《戰國策書錄》。[55]

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讎中《孫卿書》,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復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皆以定殺青簡,書可繕寫。……其書比於記傳,可以爲法,謹第錄。臣向昧死上言。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讎中《孫卿書錄》。[56]

以上三例表明,劉向“書錄”包括本書篇目及奏上之語;前賢稱“錄”字兼包目(篇目)與“敘”(敘錄、敘論),即本諸此。其中《戰國策書錄》校讎情形談竟,即以“敘曰”領起,始論“周室自文武始興”云云,是劉向又以“敘”字標識其討論學術之内容。余嘉錫稱“有目有敘乃得謂之錄”,其“敘”字即溯源於此,並用以指稱書錄内篇目以外的全部奏文。

《别錄》其書,《隋志》、《舊唐書·經籍志》(以下簡稱“《舊唐志》”)、《新唐書·藝文志》(以下簡稱“《新唐志》”)均有著錄(作“《七略别錄》二十卷”),大約至宋代靖康而亡佚[57],李善(630—689)能見到其書(儘管可能已非全本)。前揭李善所引“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正是《列子書錄》中語。李善注所引不稱《列子書錄》而稱《列子目錄》者,顯以“目錄”指代“書錄”,正是余嘉錫所云“舉偏以該全”之意。此例中“目錄”既指代書錄,且所重在“敘”而不在“目”(所引乃敘奏之文而非篇目),可見此“目錄”之“錄”偏指“敘錄”,實與“次第”無涉。

以“《列子目錄》”指稱《列子書錄》,并不始於李善。東晋張湛《列子序》云:

湛聞之先父曰……先君所錄書中有《列子》八篇。及至江南,僅有存者。《列子》唯餘《楊朱》《說符》《目錄》三卷。比亂,正輿爲揚州刺州,先來過江,復在其家得四卷。尋從輔嗣女婿趙季子家得六卷。參校有無,始得全備。[58]

今通行《列子》即張湛注本[59]。其家傳之“《楊朱》《說符》《目錄》三卷”,蓋以篇爲卷,《目錄》指《列子新書目錄》[60],實即“載在本書”(《七錄序》)之《列子書錄》。故此“目錄”亦是指代“書錄”,即余嘉錫所云“舉偏以該全”者。

(二)“青絲編目錄”

《文選》卷三十八任昉(字彦昇)《爲范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原夫存樹風猷,没著徽烈,既絶故老之口,必資不刊之書;而藏諸名山,則陵谷遷貿;府之延閣,則青編落簡。”李善於“青編落簡”下注云:

劉歆《七略》曰:“孝武皇帝敇丞相公孫弘廣開獻書之路,百年之間,書積如山,故内則延閣廣内祕書之府。”又曰:“尚書有青絲編目錄。”[61]

《七略》其書,《隋志》《舊唐志》《新唐志》均有著錄(作“《七略》七卷”),可證此書唐代猶存,李善因此得以引據。“尚書”,學界一般認爲就是作爲六經之一的《尚書》(如前揭汪辟疆、余嘉錫所論)。劉向奉命校書,既負總責,又親自校理經傳、諸子、詩賦(見《漢志序》)三大類,曾以中古文本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今文經文(見《漢志》書類小序)。按其校理流程,當同《戰國策書錄》等例而撰有《尚書書錄》。其子劉歆尤其愛好古文,欲將《古文尚書》及《毛詩》《左氏春秋》等立於學官,遭到今文博士的抵制,不肯置對,歆遂憤而移書責讓之(詳《漢書》卷三十六《楚元王傳》所附劉歆傳)。劉歆對《尚書》書錄,當特别留意。汪辟疆以此《七略》所載之“《尚書》目錄”爲“書内目錄”(見前揭),實即《尚書》之本書書錄。與上揭《列子目錄》實指《列子書錄》一貫,屬余嘉錫所稱“舉偏以該全”者[62]。

《别錄》《七略》,先後成書。班固《漢書·藝文志》總序云:

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詔光禄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63]

阮孝緒《七錄序》云:

昔劉向校書,輒爲一錄,論其指歸,辯其訛謬,隨竟奏上,皆載在本書。時又別集衆錄,謂之《別錄》,即今之《別錄》是也。子歆撮其指要,著爲《七略》。其一篇即六篇之總最,故以《輯略》爲名,次《六藝略》、次《諸子略》、次《詩賦略》、次《兵書略》、次《數術略》、次《方技略》。[64]

由以上序文,可知《别錄》成書在前,《七略》在後;《七略》係以《别錄》爲本,“撮其指要”而成。此次校書事業由劉歆(?—23)收尾,《七略》係最後奏進之校書總目。

“目錄”最早見諸文獻者,即此《七略》所載之“青絲編目錄”,成詞於劉歆,而在劉向“書錄”之後。

(三)“爰著目錄”

班固(32—92)《漢書敘傳》云:

伏羲畫卦,書契後作。虞夏商周,孔纂其業:篹《書》刪《詩》,綴《禮》正《樂》,彖系大《易》,因史立法。六學既登,遭世罔弘,群言紛亂,諸子相騰。秦人是滅,漢修其缺。劉向司籍,九流以别。爰著目錄,略序洪烈。述《藝文志》第十。[65]

本節文字係班氏《漢書·藝文志》之題解,自陳其緣起及志意。班氏《敘傳》延續《太史公自序》的書寫傳統,爲本書各篇(紀十二,表八,志十,傳七十)均撰有題解。《藝文志》本諸劉氏《别錄》《七略》,既是《漢書》十志之一,又是一部書目,開史志目錄之先河。《藝文志》有分類(六略),有類序,但無解題;各書書名之下,也無各書篇目。“爰著目錄”之“目錄”,所指即是《藝文志》,實則有“目”無“錄”;“目”指以書名爲主的各條著錄(可稱“條目”)。此“目錄”屬於余嘉錫所言“但記書名不載篇目者,并冒目錄之名”者。

(四)《三禮目錄》

《三禮目錄》是鄭玄(127—200)禮學著述之一。《隋志》經部禮類著錄“《三禮目錄》一卷”,注云:“梁有陶弘景注一卷,亡。”[66]清代輯佚大盛,此書遂有孔廣林、袁鈞、臧庸、黄奭、王謨等輯本,其中以孔氏輯本爲優[67]。根據輯本,可知此著首有序一篇,論禮之名義及糾正諸儒之失之旨趣;其次分列《周禮》《儀禮》《禮記》三書之篇目,并逐一爲之題解。如解《周禮》之《天官冢宰第一》云:

象天所立之官。冢,大也。宰,官也。天者,統理萬物。天子立冢宰,使掌邦治,亦所以總御衆官,使不失職。不言司者,大宰總御衆官,不主一官之事也。

從專科目錄的角度而言,《三禮目錄》是第一部可考的經學目錄[68],在目錄學、經學史上具有重要價值[69]。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儀禮》《禮記》《周禮》是三種著作,《三禮目錄》因此是群書目錄(書目)而非一書之目錄。值得注意的是,《三禮目錄》“總序+各書篇目+各篇題解”的目錄體製,有其獨特性,既不同於前此之書目(《别錄》《七略》無各篇題解,《漢書·藝文志》無解題),也不同於後此之解題目錄(如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及《四庫全書總目》等,均不載篇目,更無各篇題解)。《三禮目錄》既有書名,又有篇目,實超出前揭余嘉錫概括者之外。

就學術淵源而論,《三禮目錄》實遠法《詩》《書》之小序,近承《淮南子·要略》、《史記·太史公自序》及《漢書·敘傳》等本書目錄(一書之目錄)。《三禮目錄》之題名,則借鑒劉歆、班固所稱之“目錄”。《三禮目錄》雖有“目”有“錄”,其“錄”實指與各篇對應之題解,與劉向解說各書之敘錄有所不同。

附带論及,後世同《三禮目錄》近似者亦有其例。宋王堯臣(1003—1058)等《崇文總目》目錄類有韋寶鼎《文選著作人名目》三卷[70],鄭樵(1104—1162)《通志·藝文略》目錄類同,歸入“文章目”之屬,并明韋氏爲唐人[71]。晁公武(1102?—1187?)《郡齋讀書志》書目類亦有著錄,題作“《文選著作人名》三卷”,而解題云:

右常寶鼎撰。纂《文選》所集文章著作人姓氏、爵里、行事,及其述作之意。[72]

根據三家著錄,知此目係以《文選》篇名爲綱,逐一爲之解題;其解題則與《别錄》相類,先談撰人事行,以“知人論世”;再談“述作之意”,猶“撮其指意”。與《三禮目錄》不同的是,《文選著作人名(目)》作爲目錄,其“目”是《文選》一書之篇目,在目錄中有其特殊性,也超出前揭余嘉錫概括者之外。

通過上述分析,“目錄”成詞於劉歆續成父業之際,用指書錄(“青絲編目錄”),後又可以指稱書目(《漢書·藝文志》、《三禮目錄》)。可見隨着時代之發展與學術之演進,“目錄”之所指不斷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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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之所指

“目錄”成詞之後,由指代書錄進而指稱書目,又進一步能指稱本書之篇目、書目之類名,乃至事物之名簿等。以下試予辨析。

(一)指書錄

“目錄”指書錄之例,後世頗有之。兹舉數例。

《三國志·蜀書·秦宓傳》載其言曰:“僕文不能盡言,言不能盡意,何文藻之有揚乎!昔孔子三見哀公,言成七卷,事蓋有不可嘿嘿也。”裴松之(372—451)注云:

劉向《七略》曰:“孔子三見哀公,作《三朝記》七篇,今在《大戴禮》。”臣松之案:“《中經部》有《孔子三朝》八卷,一卷目錄,餘者所謂七篇。”[73]

劉向《七略》實即《别錄》(《七略别錄》之省)[74]。《中經部》即荀勖(217?—289)《晉中經簿》,阮孝緒《古今書最》著錄,《隋志》簿錄篇同(題作“《晋中經》十四卷”),裴松之得見其書而加以引據。《漢志》論語類有《孔子三朝》七篇。據考,七篇指《千乘》、《四代》、《虞戴德》、《誥志》、《小辨》、《用兵》、《少閒》,今《大戴禮》中俱存[75]。《晉中經簿》著錄之《孔子三朝》作八卷,“一卷目錄”者,即《孔子三朝》本書之目錄;其餘七卷即七篇(篇、卷均以内容爲起訖,可以互通)。七篇之目極簡,不足以成卷,故此“一卷目錄”必有目有敘,則《孔子三朝》當有書錄一卷。裴松之所稱“一卷目錄”,實指書錄。

又《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後附《諸葛氏集目錄》:

諸葛氏集目錄

開府作牧第一、權制第二、南征第三、北出第四……軍令下第二十四

右二十四篇,凡十萬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臣壽等言:臣前在著作郎,侍中領中書監濟北侯臣荀勖、中書令關内侯臣和嶠奏,使臣定故蜀丞相諸葛亮故事。亮毗佐危國,負阻不賓,然猶存錄其言,耻善有遺,誠是大晉光明至德,澤被無疆,自古以來,未之有倫也。輒刪除複重,随類相從,凡為二十四篇。篇名如右。亮少有逸群之才,英霸之器……亮所與言,盡衆人凡士,故其文指不得及逺也。然其聲教遺言,皆經事綜物,公誠之心,形于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補於當世。伏惟陛下,邁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誹謗之言,咸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也。謹錄寫,上詣著作。臣壽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巳,平陽侯相臣陳壽上。[76]

陳夀出任著作郎,奉命整理諸葛亮集,撰寫“目錄”,而其體製同前揭《列子書錄》等如出一轍(惟篇目小計後尚有具體字數,蓋受《太史公自序》及《說文解字敘》影響),知其校理之原則與流程,即同劉向故事(“删除複重,随類相從”即是)。“謹錄寫上詣著作”者,除《諸葛氏集》外,還有此篇包含篇目與敘奏兩個部分的“諸葛氏集目錄”,也即《諸葛氏集》之書錄。後人編校諸葛氏集,取作《進諸葛亮集表》[77],而改易其篇目及敘奏之次序。

又僧祐(445—518)《出三藏記集》卷十二爲“雜錄”,其序中云:

宋明皇帝摽心淨境,載飡玄味,迺勑中書侍郎陸澄撰錄法集。陸博識洽聞,苞舉群籍,銓品名例,隨義區分,凡十有六帙,一百有三卷。其所閱古今,亦已備矣。今即其本錄以相綴附,雖非正經,而毗讚道化,可謂聖典之羽儀,法門之警衛。足以輝顯前緒,昭進後學。[78]

此段表彰陸澄(425—494)所撰《法論》,故具載其《法論目錄》(祐書此卷首篇篇題即作“宋明帝勅中書侍郎陸澄撰法論目錄序第一”)。據僧祐所載,知《法論》共分《法性集》《覺性集》以至《邪論集》等十六集,集各爲帙,共十六帙。僧祐具列各集所載篇目,篇目之前復有序云:

論或列篇立第,兼明衆義者,今總其宗致,不復擿分。合之則體全,别之則文亂。……又支遁敷翰遠國,述江南僧業,故兼錄。[79]

此序自陳著錄法論之義例,具有“序例”之用[80];置諸書首,合十六帙之篇目,即成《法論》之書錄——“序”(敘)在“目”前,是書錄之另一體式。僧祐《雜論序》中“本錄”云云,即指《法論》書錄。故首篇篇題中之“目錄”,即指《法論》書錄。

《隋志》内條目,常有“并目錄”及“錄一卷”字樣。如:

(1)晉《伏滔集》十一卷(並目錄。梁五卷,錄一卷。)

(2)晉聘士《殷叔獻集》四卷(並目錄。梁三卷,錄一卷。)

(3)晉太子前率《徐邈集》九卷(並目錄。梁二十卷,錄一卷。)

(4)晉給事中《徐乾集》二十一卷(並目錄。梁二十卷,錄一卷。)

(5)晉司徒《王絢集》十一卷(並目錄。梁十卷,錄一卷,亡。)

(6)晉荆州刺史《殷仲堪集》十二卷(並目錄。梁十卷,錄一卷,亡。)

(7)宋太常卿《孔琳之集》九卷(並目錄,梁十卷,錄一卷。)

(8)宋侍中《孔寧子集》十一卷(並目錄。梁十五卷,錄一卷。)

(9)宋太常卿《蔡廓集》九卷(並目錄。梁十卷,錄一卷。)

(10)宋太尉《袁淑集》十一卷(並目錄。梁十卷,錄一卷。)

以上諸例,從卷數分合上看,有以下幾種情形:

(甲)唐初卷數與梁代相同,說明其書自梁代至唐,大致無改。如第(2)例,“梁三卷,錄一卷”,合四卷,與唐初卷數相同。與此同類者還有第(4)(5)(10)三例。

(乙)唐初卷數較梁代爲少,說明其書由梁至唐,漸有散佚。如第(3)例,梁代共二十一卷,至唐止有九卷,已有散佚。與此相同者還有第(7)(8)(9)三例。

(丙)唐初卷數較梁代爲多,說明其書内容有所增加,或者篇卷有所離析。如第(6)例,《殷仲堪集》在梁代十一卷,至唐初則有十二卷,增加一卷。而第(1)例中,《伏滔集》梁代止有六卷(本書五卷,錄一卷),而唐初則有十一卷者,或是本書五卷析爲十卷所致。

以上諸例中,第(2)例《殷叔獻集》書止三卷而即有“錄一卷”,則此“錄”當不止於條列篇目,或别有豐富之題解,故“錄一卷”之“錄”實指書錄;而“并目錄”者,是指唐時《殷叔獻集》四卷,已包含“目錄”在内。第(4)(5)(10)三例亦同。據此可知,《隋志》中“錄一卷”均指書錄一卷,“并目錄”即指目錄已包含於全書之中。因此,“并目錄”之“目錄”即指本書書錄。

(二)指書目

“目錄”指稱書目(群書目錄),前揭班固“爰著目錄”(指《漢書·藝文志》)、鄭玄《三禮目錄》二例即是。“目錄”既有此意義指向,其後許多書目徑以“目錄”爲名,如《晋義熙四年秘閣四部目錄》(徐廣等撰)、《晋義熙以來新集目錄》(丘淵之撰)、《宋元嘉八年秘閣四部目錄》(謝靈運等撰)、《宋元徽元年秘閣四部目錄》(王儉撰)、《齊永明元年秘閣四部目錄》(王亮、謝朏撰)、《(梁)文德殿正御四部目錄》《文德殿術數書目錄》(劉孝標撰)、《梁東宮四部目錄》(劉遵撰)、《魏闕書目錄》、《陳天嘉六年夀安殿四部目錄》等;另有大量佛教書目以“目錄”爲名,如《大秦衆經目錄》(釋僧叡撰)、《衆經目錄》(李廓撰)、《衆經論目錄》(菩提留支撰)、《綜理衆經目錄》(釋道安撰)、《諸經目錄》(釋道祖撰)等。

以上“目錄”均指具體書目,亦可泛指書目。如孫詒讓《温州經籍志序例》:

目錄之别存佚,自唐釋智昇《開元釋教錄》始也。朱氏沿厥舊規,增成四目。[81]

值得注意的是,“目錄”指代書目時,其構成要素(“目”與“錄”)之含義亦發生變化:“目”字實指構成書目之條目(以書名爲核心内容),“錄”則意義虛化,并無實指。無“錄”之“目”,泛稱“目錄”,屬余嘉錫所稱“冒目錄之名”者。沿用既久,用“目錄”指稱書目,已成常態。

(三)指篇目

厘定篇目是校理圖書的首要工作,所謂“比次衆本,釐正篇目”(前揭程千帆語)是已。劉向校書即“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漢志序》)。梁代任昉(460—508)任職秘書監,“自齊永元以來,秘閣四部,篇卷紛雜,昉手自讐校,由是篇目定焉。”(《梁書》卷十四本傳。)

《晋書·曹志傳》: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咸寧初,詔曰:“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逹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其以志爲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還奏曰:“按錄無此。”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於後,是以假託。”帝曰:“古來亦多有是。”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爲審。自今以後,可無復疑。”[82]

姚振宗《三國藝文志》史部簿錄類,即據此立“《陳思王自撰目錄》”一條。姚氏復以《三國志·魏書·王粲傳》注引之《(嵇)康集目錄》一則爲證,持論云:“知當時撰著繁富者,皆各自爲目錄。”[83]

按,曹植自撰目錄,與其自編集本同時,而其“手自編次”者,“可稱之爲全集”[84]。曹植自撰之目錄屬個人著述目錄,其内容即是個人著述之篇目。

又梁代阮孝緒(479—536)《七錄書錄》内,有《七錄目錄》一篇。《七錄》有七個一級分類(稱“錄”),即《經典錄》《記傳錄》《子兵錄》《文集錄》《術技錄》《佛法錄》《仙道錄》。《七錄目錄》則於各錄之下,分載二級部類(稱“部”)及其著錄總數。如:

記傳錄 内篇三

國史部,二百一十六種,五百九帙,四千五百九十六卷。

注歷部,五十九種,一百六十七帙,一千二百二十一卷。

舊事部,八十七種,一百二十六帙,一千三十八卷。

職官部,八十一種,一百四帙,八百一卷。

儀典部,八十種,二百五十帙,二千二百五十六卷。

法制部,四十七種,九十五帙,八百八十六卷。

偽史部,二十六種,二十七帙,一百六十一卷。

雜傳部,二百四十一種,二百八十九帙,一千四百四十六卷。

鬼神部,二十九種,三十四帙,二百五卷。

土地部,七十三種,一百七十一帙,八百六十九卷。

譜狀部,四十三種,四百二十三帙,一千六十四卷。

簿錄部,三十六種,六十二帙,三百四十八卷。

右十二部,一千二十種,二千二百四十八帙,一萬四千八百八十八卷。[85]

以上各部著錄圖書之種數、帙數、卷數,條列清楚,可見阮孝緒深具文獻意識。將各錄合而觀之,則《七錄目錄》於《七錄》一書之分類系統及著錄總數,概括無遺。由於《七錄》之主體就是按照各錄、各部之序次依次展開,因此,上揭錄名、部名即相當於一般著述之篇目;《七錄目錄》同《七錄總序》及《古今書最》聯成一體,雖以“七錄序”爲總名,實則充當《七錄》之書錄功能。以“目錄”指篇目,此其一例。

又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於“序”“條例”“次第”“注解傳述人”之後,有“目錄”一項:

經典釋文第一序錄

經典釋文第二周易音義

經典釋文第十儀禮音義

右上帙十卷

經典釋文第十一禮記音義之一。起第一盡第五

經典釋文第三十爾雅音義下。下卷

右下帙十卷[86]

以上所列,實即《經典釋文》之篇目,包含篇名、次第及所處帙次。此“目錄”即指本書之篇目。此係以“目錄”指篇目之又一例。

前揭《治六十病和齊湯法》有十五支“目錄簡”,帛書《五十二病方》“書首有目錄”,均係今人整理時之指稱,“目錄”均指篇目。

目錄指稱篇目,其制至今猶存。凡正式圖書,無不具有目錄(目次),俱是古書標列篇目之遺。

(四)指類名

魏晋以降,書目漸多,故有單獨成類之需要。阮孝緒(479—538)《七錄·記傳錄》著錄有三十六種書目,以“簿錄部”爲名。就書目類型而言,此屬“書目之書目”。《隋志》因之,於史部設類,收書三十部、二百一十四卷,名曰“簿錄篇”(“篇”即“類”)。《舊唐志》相沿成類,統計稱“右錄雜四部書目十八部,凡二百一十七卷”,而乙部史錄下稱“目錄類”。自此,“目錄”又用作部類之名,後世書目遞相襲用(如《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明史·藝文志》《四庫全書總目》等)。

(五)指名簿

“目錄”一般指圖書,如移作他指,則可以作事物名簿之用。如《隋志》論語類有鄭玄“《論語孔子弟子目錄》一卷”。《舊唐志》《新唐志》均題作“《論語篇目弟子》”,《新唐志》又載鄭玄注《論語釋義》一卷。姚振宗指出:

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贊曰:“《弟子籍》出孔氏古文,近是。”余以弟子名姓文字,悉取《論語》弟子問,并次爲篇。其書自漢以來,附於孔氏《古文論語》篇目之後,故《唐志》云《論語篇目弟子》。鄭氏此注,據《唐藝文志》,似附《釋義》之後。《釋義》又似《七錄》所載鄭注《古文論語》十卷也。至隋,《釋義》亡,僅存此帙,故别出其目。[87]

據姚氏所考,《論語孔子弟子目錄》實取孔子弟子名姓文字編次成篇,乃人物名錄;如視人名爲“目”,其他字、籍里等信息爲“錄”,則與書錄、書目形式相倣,故稱“目錄”。此書爲朱彝尊《經義考》論語類著錄,與《孔子徒人圖法》及蘇過《孔子弟子别傳》、夏洪基《孔門弟子傳略》等構成系列,成爲朱氏《孔子弟子考》《孔子門人考》《孟子弟子考》及《經義考·承師》之體製前承。

此外,“目錄”還可用如動詞。前揭卷目例中“(吴兢)嘗目錄其卷第,號《吳氏西齋書目》”者,即謂吴氏就其藏書之卷次,編爲目錄。

結 語

用以名學的“目錄”一詞,首見於劉歆《七略》,用指書錄。“書錄”是劉向奉命領校群書的結撰成果之一,載在本書,隨竟奏上,時又别集衆錄而爲《别錄》一書。與“條其篇目,撮其指意”相對應,“(書)錄”包括“篇目”與“敘”(敘錄、敘論)兩個部分。“篇目”係排次篇題而成,本身即包含“次第”之義。校理、編定圖書,係以篇目爲主,偏舉而言則稱“目錄”(同理有“敘錄”),指代書錄,即前賢所謂“舉偏以該全”者。随着時代發展與學術演進,“目錄”之所指逐漸擴大,不僅可以指代書錄,也可以專指篇目(如《七錄目錄》、《經典釋文·序錄·目錄》),還可以指書目(即群書目錄)。指稱書目時,“目錄”之“目”字由指向以篇名(篇題)爲主之篇目,轉向以書名爲主之條目,如班固“爰著目錄”(指《漢書·藝文志》)即是。“目錄”進而用作部類之名(如目錄類),還可移作事物名簿之稱。總之,目錄源於書錄,而其爲用又廣於書錄。書錄局限於本書,是一書之目錄;目錄則不限於本書,具有更豐富之意義指向,能兼指書錄與書目。治書之學中專記圖書存亡、考辨學術源流者以“目錄”名學,實有其内在演進之必然。

[附記]本文在寫作過程中,得到同門張宗品教授及南京大學文學院研究生鄒金君、張秀秀諸君之帮助,在此謹致謝忱。

注 釋

*本文係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江蘇目録學史”(19WMB014)、浙江省紹興文化研究工程重點項目“宋代紹興經學著述考”(22WHZD01-3Z)之階段性成果,朱彝尊研究中心、貴陽孔學堂研修成果。對於文中提及之前輩及時賢,筆者均深表敬意,惟臨文不諱,徑稱姓名,以符學界通例。

[1][清]章學誠《校讎通義敘》,葉瑛校注,中華書局,1985年,第945頁。

[2]余嘉錫稱:“凡目錄之書,實兼學術之史。”見氏著《目錄學發微》卷一“目錄學之意義及其功用”,巴蜀書社,1991年,第3頁。(附記:余氏《發微》一書,始以講義由各校印行,直至1963年方正式出版,整理者爲其婿周祖謨教授。其後周教授又據余氏手校批注本整理,編定於1989年,是爲增補本,1991年由巴蜀書社出版。《發微》傳本較多,增補本是此書最後定本,余氏文字當以此本爲準。)

[3]代表性著作有:余嘉錫(1884—1956)《目録學發微》(1930—1948年講授,1963年初版,1991年出版增訂本),向宗魯(1895—1941)《校讎學》(1944),劉咸炘(1896—1932)《續校讎廣義》(1919)、《目録學》(1928),汪辟疆(1887—1966)《目録學研究》(1934),杜定友(1898—1967)《校讎新義》(1930),劉紀澤(1901—1960)《目録學概論》(1931),姚名達(1905—1942)《目録學》(1933)、《中國目録學史》(1938)、《中國目録學年表》(1940);蔣元卿(1905—1999):《校讎學史》(1935);張舜徽(1911—1992)《廣校讎略》(1943屬稿,1945印行);程千帆(1913—2000)《校讎廣義》(1941。存《目錄篇》殘頁)、《目錄學通故》(1941)。

[4]劉咸炘《目錄學·弁言》,載氏著《推十書》,成都古籍書店,1996年影印,第1729頁。

[5]杜定友《校讎新義·編次第七》,上海書店,1991年(據中華書局1930年排印本影印)。杜氏留學漢外,專攻圖書館學,返析校讎新義,頗多新穎之論。

[6]汪辟疆(名國垣,字辟疆,以字行)1927年任教於第四中山大學(該校1928年定名中央大學),講授目錄學等課程。(參見程千帆《後記》,見《汪辟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068頁;馬騄程《國學宗師汪辟疆先生》,載《南雍驪珠:中央大學名師傳略》,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9—40頁。)其《目錄學研究》由六篇專題研究組成,第六篇乃《漢魏六朝目錄考略》,首段之末有記云:“戊辰十二月國垣記。”(商務印書館,1934年,第127頁。)據知民國戊辰(1928年),其講義即已齊備。劉紀澤《目錄學概論》附錄一《治目錄學之重要書目》,列有“《書目考》(汪國垣)”一種(《目錄學概論》,上海中華書局,1931年,第19頁),知汪辟疆久已從事書目考證,具有研究目錄學的實踐基礎。周祖謨整理余嘉錫《目錄學發微》,於《前言》中稱:“作者於一九三零年至一九四八年間在北京各大學講授目錄學時,即以此印爲講義教授諸生。”(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巴蜀書社,1991年,第2頁。)

[7]參見秋楓《目錄學家劉紀澤》,《江蘇圖書館學報》1986年第4期,第47—49頁。

[8]汪辟疆概括古今人論目錄之學,歸結爲四種觀點:(一)綱紀群籍、簿屬甲乙之學,(二)辨章學術、剖析源流之學,(三)鑑别舊槧、讐校異同之學,(四)提要鉤元、治學涉徑之學;進而指出,與之對應者有四種目錄:目錄家之目錄、史家之目錄、藏書家之目錄、讀書家之目錄。(《目錄學研究》,商務印書館,1934年,第1—6頁。)

[9]汪辟疆《目錄學研究》,第1頁。

[10]汪辟疆《目錄學研究》,第11頁。

[11]汪辟疆《目錄學研究》,第17頁。

[12]汪辟疆《目錄學研究》,第30頁。嚴鐵橋即嚴可均(1762—1843),有《别錄》輯本。

[13]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一“目錄釋名”,第15頁。

[14]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一“目錄釋名”,第16頁。按:阮孝緒《七錄·記傳錄》已有簿錄部,爲《隋志》所本,故以“簿錄”名類始於《七錄》。

[15]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一“目錄釋名”,第16—17頁。

[16]姚名達《目録學》卷一“原理篇”,《民國叢書》第1編第47册,上海書店,1989年,第6頁。

[17]姚名達《中國目録學史·敘論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頁。

[18]程千帆《目録學通故·名實嬗變第一》,《民國時期武漢大學講義續編》第21册,崇文書局,2023年,第143—148頁。

[19]程千帆《目録學通故·名實嬗變第一》,《民國時期武漢大學講義續編》第21册,第149頁。

[20]詳拙文《從〈目録學叢考〉到〈校讎廣義〉:論程千帆先生的目録學研究》,《古典文獻研究》第27輯上卷,鳳凰出版社,2024年。

[21]見王重民先生校訂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之《後記》,上海書店(影印商務印書館1957年《中國文化史叢書》本),1984年,第425頁。

[22]許世瑛《中國目錄學史》,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2年,第6頁。

[23]昌彼得《中國目錄學講義》上篇《敘論篇》第一章《目錄釋名》,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63年(據手稿影印),第7頁。按:此書後易名《中國目錄學史》(與潘美月合撰),其第一章《目錄釋名》,所論基本相同。(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6年,第6頁。)

[24]查啟森《目録商釋·附稱謂辨》,《圖書館》,1987年第5期,第32頁。

[25]查啟森《目録商釋之二——試釋楊僕〈兵錄〉、劉向〈别錄〉之“錄”字的意義》,《圖書館》,1988年第2期,第38—39頁。

[26]傅榮賢《中國古代目錄五題》第四部分“‘目錄’之‘錄’重釋”,《大學圖書館學報》,2007年第2期,第48—37頁。按:楊樸當作“楊僕”。

[27]孫氏結論是:“‘目錄‘是因錄也就是抄錄、記錄‘目’而來,‘錄目’由動詞而爲名詞即爲‘目錄’;具體所指可以是抄錄、記錄一書之‘目’(篇名);也可以是指抄錄、記錄群書之‘目’(書名);‘書錄’與‘目錄’均可簡稱爲‘錄’;在劉向、劉歆父子及班固之後的目錄學實踐中,‘目錄’一詞所涵盖的對象被逐漸放大。”(孫振田《古典“目錄”名義的誤讀及其新解》,《圖書館論壇》,2015年第2期,第60頁。)

[28]胡敕瑞《“目錄”之“錄”及其相關詞語》,《中國訓詁學報》第九輯,商務印書館,2024年,第17—18頁。

[29]昌彼得《中國目錄學講義》上篇《敘論篇》第一章《目錄釋名》,第1頁。

[30]《春秋公羊傳注疏》卷一〇,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中華書局,1980年,第2250頁。

[31]蘇輿《春秋繁露義證》卷一〇,中華書局,1992年,第287頁。

[32]昌彼得《中國目錄學講義》上篇《敘論篇》第一章《目錄釋名》,第2頁。

[33]古代存在少量從左往右的書寫形式。參見馬怡《中國古代書寫方式探源》(《文史》2013年第3期)、劉琴麗《唐代石刻文獻的左行書寫》(《中國社會科學》2023年第11期)等文。

[34]胡敕瑞《“目錄”之“錄”及其相關詞語》,《中國訓詁學報》第九輯,第19頁。

[35]天回醫簡整理組《天回醫簡》下册,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92頁。

[36]天回醫簡整理組《天回醫簡》下册,第93頁。十五支篇名簡圖版在上册第197—198頁。

[37]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第5册,中華書局,2014年,第213頁。

[38]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第5册,第214頁。

[39]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壹)》,文物出版社,1985年,圖版第94頁、摹本第11頁、釋文第127頁。

[40]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壹)》,釋文第29頁。

[41]胡敕瑞《“目錄”之“錄”及其相關詞語》,《中國訓詁學報》第九輯,第21—22頁。

[42][清]章學誠《校讎通義·補校漢藝文志第十(之二)》,《校讎通義》卷二,葉瑛校注,中華書局,1985年,第993—994頁。

[43][清]章學誠《校讎通義·漢志諸子第十四(之三)》,《校讎通義》卷二,第1036頁。

[44][清]章學誠《校讎通義·補鄭第六(之三)》,《校讎通義》卷一,第979頁。

[45][清]章學誠《校讎通義·校讎條理第七(之三)》,《校讎通義》卷一,第984頁。

[46][北齊]魏收《魏書·崔光傳(附子鴻)》,見《魏書》卷六七,中華書局,1974年,第1487—1502頁。

[47][後晋]劉煦等《舊唐書·吳兢傳》,見《舊唐書》卷一〇二,中華書局,1975年,第3182頁。

[48][宋]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400—401頁。

[49]“書錄”係雙音節詞,始見於劉向遺篇《戰國策書錄》、《孫卿書錄》及《列子書錄》(見下文)。余嘉錫從意義上加以分析,指出“‘錄’字當屬上讀,猶言‘某書之錄’也。知向但自名爲錄,實兼包篇目、指意二者言之。”(《目錄學發微》卷一“目錄釋名”,第17頁。)唐代毋煚有《古今書錄》,宋代陳振孫有《直齋書錄解題》等,顯以“書錄”爲詞。黄侃嘗論“句讀有繫於音節與繫於文義之異”,可參。(詳《文心雕龍札記·章句第三十四》,周勛初導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32-134頁。)

[50]程千帆亦指出:“錄之爲物,既兼賅篇目書敘,後有作者,意或偏長,遂有舉錄以當目者,有舉錄以當敘者。”(《目録學通故·名實嬗變第一》,《民國時期武漢大學講義續編》第21册,第150頁。)

[51][南朝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卷二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049頁。

[52][漢]劉向撰,[清]姚振宗輯錄,鄧駿捷校補《七略别錄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3—54頁。

[53]元帝時劉向上封事,末云:“臣謹重封昧死上。”([漢]班固《漢書》卷三六,中華書局,1962年,第1947頁。)此處“臣向昧死上”及下揭《孫卿書錄》之“臣向昧死上言”,均係臣子奏上習語。

[54]按: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竹簡,“竹書的篇題,有的寫在篇首第一簡簡背,有的單獨寫在一簡上,有的寫在篇尾。”(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壹)·前言》,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6頁。

[55][漢]劉向撰,[清]姚振宗輯錄,鄧駿捷校補《七略别錄佚文》,第32—35頁。

[56][漢]劉向撰,[清]姚振宗輯錄,鄧駿捷校補《七略别錄佚文》,第41—45頁。

[57]說詳張滌華《〈别錄〉的亡佚及其輯本》,載氏著《目錄校勘學論稿》,臺北學海出版社,2004年,第52—55頁。(原載《阜陽師範學院學報》1982年第4期。)

[58]楊伯峻《列子集釋》附錄二,中華書局,1979年,第278—279頁。

[59]按:學人或疑此本非《漢志》著錄之舊(即非劉向、歆父子校定之舊),進而懷疑上揭《列子書錄》亦屬僞作。(詳楊伯峻《列子集釋·前言》,第2—4頁。)惟前揭《列子書錄》與《戰國策書錄》《孫卿書錄》相較,三者體制與用語基本相同,可信度較高;且彼時《别錄》尚存,即使《列子》原書所載者不存,編者也能據《别錄》補足。

[60]楊伯峻《列子集釋》附錄一,第277頁。

[61][南朝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卷三八,第1779頁。

[62]傅榮賢將“尚書”理解爲官署機構,認爲“青絲編目錄”指漢代有“目”無“錄”的詔令目錄。(詳《“尚書有青絲編目錄”正詁》,《圖書情報工作》2009年第21期,第139—141、145頁。)如按此解,則屬余嘉錫所稱“有篇目而無敘者亦謂之目錄”者。

[63][漢]班固《漢書》卷三〇,中華書局,1962年,第1701頁。

[64][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卷三,《趙城金藏》第94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第203頁。

[65][漢]班固《漢書》卷一〇〇,第4244頁。

[66][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二,中華書局,1973年,第924頁。

[67]說詳初建祥《〈三禮目錄〉五家輯本考》(未刊稿)。

[68]說詳張宗友《經義考研究(增訂本)》第一章第三節(鳳凰出版社,2020年,第70—75頁)。

[69]參見張宗品《論〈三禮目錄〉》一文(載《古典文獻研究》第十輯,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345—355頁)。

[70][宋]王堯臣等撰,[清]錢東垣輯釋《崇文總目輯釋》卷二,《續修四庫全書》第916册,第674頁。

[71][宋]鄭樵撰,王樹民點校《通志二十略》,中華書局,1995年,第1596頁。

[72]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401頁。

[73][晉]陳夀《三國志》卷三八,中華書局,1959年,第974頁。

[74]說詳張滌華《〈别錄〉釋名》,載氏著《目錄校勘學論稿》,臺北學海出版社,2004年,第43—49頁。(原載《阜陽師範學院學報》1982年第2期。)

[75]按:《漢志》論語類《孔子三朝》條,顔師古注云:“今《大戴禮》有其一篇,蓋孔子對〔魯〕哀公語也。三朝見公,故曰三朝。”(《漢書》卷三〇,第1717頁。)清儒王聘珍致疑曰:“今檢《大戴記》中《千乘》《四代》《虞戴德》《誥志》《小辨》《用兵》《少閒》,皆對哀公之言,然《大戴》無‘三朝記’之名,未知師古所謂‘一篇’者,意何屬也?”([清]翁方綱《經義考補正》卷九“《孔子三朝記》 《漢志》七篇”條,《蘇齋叢書》本。)胡玉縉指出:“‘一’乃‘七’字之譌。七篇者,《千乘》、《四代》、《虞戴德》、《誥志》、《小辨》、《用兵》、《少閒》,并在今《大戴記》中;王應麟《困學紀聞》及《藝文志考證》言之甚明。”(胡玉縉《許廎經籍題跋》卷一《經義考補正書後》,見氏著《續四庫提要三種》,吴格整理,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第432頁。)《千乘》、《四代》、《虞戴德》、《誥志》四篇,見王聘珍《大戴禮解詁》卷九;《小辨》、《用兵》、《少閒》三篇,見《解詁》卷一一。(中華書局,1983年。)

[76][晉]陳夀《三國志》卷三五,第929—931頁。

[77][三國]諸葛亮《諸葛亮集》卷首,段熙仲、聞旭初編校,中華書局,第9—12頁。此篇後有“澍案”云云,知改易者係清人張澍(編有《諸葛忠武侯文集》)。

[78][梁]僧祐《雜錄序》,載氏撰《出三藏記集》卷一二,中華書局,1995年,第428頁。

[79][梁]僧祐《雜錄序》,載氏撰《出三藏記集》卷一二,第428頁。

[80]清儒嚴可均自《釋藏》中輯出此文,以《法論目錄序》爲名編入《全齊文》卷一五,而誤將題中“第一”二字闌入正文。見《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第2878頁。

[81][清]孫詒讓《温州經籍志》卷首(民國十年浙江圖書館校刊本),《續修四庫全書》第918册,第130頁。“朱氏”指朱彝尊,“四目”,指《經義考》用存、佚、闕、未見四項記錄圖書之流存狀態。

[82][唐]房玄齡等《晉書》卷五〇,中華書局,1959年,第1389—1390頁。

[83][清]姚振宗《三國藝文志》卷二,《二十五史藝文經籍志考補萃編》第9卷,清華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45頁。

[84]趙幼文《曹植集校注·前言》,中華書局,2016年,第1頁。

[85][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卷三,《趙城金藏》第94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第208—209頁。

[86][隋]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一(宋元遞修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69—72頁。

[87][清]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卷八,《二十五史藝文經籍志考補萃編》第15卷,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342頁。

本文原載《古典文獻研究》28輯上卷,發表後略有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