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去世后的80年代初,邓小平在主持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认为,对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总结的原则是“宜粗不宜细”。
据说,中宣部曾出台过一个文件,要求各宣传出版单位,对于文革史的宣传“宜粗不宜细”。此后,在1966年到1976年之间发生的事情的描述上,只要涉及负面的事情,统统都使用“宜粗不宜细”的模糊词句,把“文革说得像日本鬼子进中国来一样的坏”。这就使得很多不明真相的民众、尤其是没有经历过那个时期的年轻人,对文革产生了极大的误解。
事实上、要总结文革,必须要面对真相、实事求是;使用似是而非的字句会给人以误导,是不应该的。
下面,思考者列举几个流行的、不实事求是的套路。
一、文革期间
套路:某某人死于文革期间,某某人的事业在文革期间受到冲击...
分析:这是非常无耻又搞笑的一种说法。难道除了文革期间就不死人了吗?死在其他时间的人,怎么从来没有类似的说法呢?
比如,那个惨遭碾压的小悦悦,那些被人拐卖的妇女儿童,那个被碾压成照片的广西桂林资源县中峰乡车田湾村朝宝窑自然村的王庆柏,怎么就没有人说这些事情发生在改革期间呢?……
二、迫害而死
事实上,从古至今、哪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在文革期间,确实有些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并且有人因为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而选择了不归路。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并不是文革期间特有的现象(具体说来,就是在主席时代之前有、在主席时代之后也有);更重要的是,这些惨剧的发生、责任并非在文革的发动者身上,而是在和文革作对的那些人造成。
“西^纠”“联^动”之类的早期老红卫兵组织,老干部和知识分子在内的诸多被害或自杀事件,都和他们脱不了干系。1966年的8月下旬,北京郊区大兴县发生的灭门惨案也是在“老红卫兵”的支持下搞的。
这些人完全把“文革十六条”中抛在一边,肆意妄为、作恶多端,在文革中就已被认定为破坏文革的反动组织。“在文革期间、因为受到迫害而死”,简单的一句话就那些破坏文革的人犯下的罪行、轻松地记在了文革的发动者身上。
三、被杀害
文革期间“被杀害”的人中,有两个很出名:一个叫张志新、一个叫遇罗克。他们的被杀经常被用来说明文革期间的无法无天、滥杀无辜。
而实际上,他们两个都是经过法律程序被判决的。至于判决是否正确、是否量刑过重,那都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在任何时期都有判错案;量刑不当,也不是文革的专利。但是,使用“被杀害”一词来代替“被判死刑”,立即就给人带来了草菅人命的印象……
暂时先想到了这些,以后想起更多时再补充吧。各位看官有需要补充的,欢迎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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