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广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陆富祥,中共党员,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2025年7月12日9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朝彬,广南县者兔乡者街村下寨联合党支部党员,2025年8月12日8时5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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