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14岁女生离职被起诉索赔”的新闻,15岁的赵晴害怕得无法入睡,两人曾在同一家涉事公司当主播,同样签署了一份后来被网友称为“卖身契”的合同。那个晚上,她翻来覆去地算,自己要端多少盘子、手扎多少袋塑料花,才能贴够这样一笔赔偿款。赵晴的背后是一群出身农村、在家庭与校园中困顿的十四五岁年轻女孩。她们懵懂地签下一份风险合同,进入城市,迈入写字楼里狭小的格子间,换上远超她们年龄的性感裙装与成熟妆容,假扮成年人做起网络主播。

(8月27日新京报)

当农村辍学女孩们怀揣“高薪成名”的幻想,踏入直播公司搭建的“舞台牢笼”,换上超龄的性感服饰、应对油腻的“大哥”骚扰,最终却可能因解约背上债务时,这场围绕未成年人的“围猎”,早已不是单一主体的过错。直播公司的刻意诱导、网络平台的监管缺位、不怀好意网友的推波助澜,共同编织了一张吞噬女孩青春的网。

谁是“导演”?答案是直播公司。他们精准锁定农村辍学女孩“涉世未深、经济窘迫、渴望被认可”的弱点,用精心设计的话术和合同,将女孩们“收入麾下”。这些公司的“套路”极具迷惑性:以“高保底工资”“流量扶持”“当网红成名”为诱饵,抓住女孩们对未来的懵懂期待;签约时用复杂条款模糊解约赔偿标准,让未成年女孩在未理解风险的情况下签下“卖身契”。进入公司后,“导演”的操控更露骨:强迫女孩穿远超年龄的性感服装,教授“撩汉催票话术”“抢其他女主播大哥”的技巧,甚至在工作群内发送低俗内容、开“黄腔”。一些直播公司明知未成年人直播违反法规,却通过让女孩“谎称成年”“伪造年龄信息”等方式规避监管,把逐利的算盘打得霹雳吧啦。

谁是“主演”?答案是网络平台。若说直播公司是“导演”,网络平台便是不可或缺的“主演”,他们掌握着直播的传播渠道和审核权限,却屡屡在监管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台的“失职”体现在多个环节:首先是账号注册审核流于形式。部分平台仅靠“上传身份证照片”便完成审核,未核实信息真实性,让女孩们“谎称18岁”开播成为可能;其次是内容监管滞后。女孩们穿着性感服装、被“大哥”骚扰的画面在直播间实时传播,平台的机器审核和人工巡查却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断,甚至为了流量默许此类低俗内容存在;最后是平台对直播公司的约束不足,间接沦为乱象的“帮凶”。即便部分平台启动“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回收了上千个违规账号,但这种“事后补救”远不如“事前防范”有效。平台若始终将“流量优先”置于“未成年人保护”之上,所谓的监管措施便只是“表面文章”,无法真正切断直播公司围猎女孩的“舞台”。

谁是“观众”?答案是低俗网友。那些不怀好意的网友,他们的低俗需求和不当行为,直接助长了直播公司的嚣张气焰。从赵晴的经历可见,直播间的主力军是三十岁以上的中年男性,他们中有人要求女孩“再露一点”,有人明知女孩年龄可能偏小仍刻意搭讪,喊“小孩”叫自己“大叔”“老公”,甚至用言语骚扰、刷礼物诱导女孩做出越界行为。这些网友的需求,恰恰成了直播公司“培训”女孩的“风向标”,公司之所以强迫女孩穿性感服装、学“撩汉话术”,本质上是在迎合这类观众的低俗趣味,将女孩塑造成“取悦男性”的工具。他们或许没意识到,自己的每一次低俗评论、每一次带有目的的打赏,都是在为直播公司的围猎行为“买单”,都是在将女孩们进一步推向更危险的境地。正是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欲望释放,让直播公司看到了“商机”,也让围猎行为有了持续的“市场”。

农村辍学女孩被直播公司围猎,本质上是“逐利资本+失职平台+低俗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要破解这一困局,不能只靠某一方的努力,而需要“监管部门+平台+社会”形成合力,让“签约纸”永远变不成“卖身契”。 唯有如此,才能让直播公司的围猎行为陷入“四面楚歌”,才能为农村辍学女孩筑起一道安全屏障,让她们的青春不再被资本和欲望裹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