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就说过,中国有2亿多个体户,不可能让他们全部缴社保,现在看来确实是虚惊一场。
今天,官方媒体中国网发了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社保法释”今起施行 旨在规范用工而非“全民强制社保”》。说“社保新规”“全民强制社保”都是自媒体误读,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只是统一司法裁量标准,没有扩大强制参保范围。
法律规定的强制参保群体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
这篇文章还有这么一句话,说税务部门已具备全面的数据穿透能力,但实践中,对于“不缴”“少缴”社保的行为,税务部门并未采取“一刀切”式刚性执法。
意思是税务局对于哪些企业没有缴社保,或者是少缴,都了如指掌,但没有考虑到企业的经营负担,没有一刀切要求所有企业必须缴社保。
这其实就是我之前说的“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员工不去举报投诉,税务局也不会一家家去查。所以,本质上来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是可以按照原来的方式来处理社保问题。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现在担心的就是万一有人去举报。最高法解释中不是说了吗?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都无效吗?
就怕有些员工故意说不想缴社保,然后还签了放弃协议。结果离职后,反手就把单位给告了,单位不但要帮他补缴社保,还要支付经济赔偿。
其实,这个风险一直存在,本来《社保法》就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社保。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数据,2024年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5.7万件,相比2018年,增加了259.2万件,增长速度非常快。
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家对社保越来越重视。我当年毕业后,上班的第一家公司就没有缴社保,也没签什么自愿放弃协议。当时自己也不太重视,觉得没有交也无所谓,现在回想起来都后悔。
单位不缴社保,有合规风险,但员工也要承担成本,因为单位只是补缴它要承担的那部分,个人部分还是要员工自己承担。
有很多人不交职工社保,但基本上都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保。如果把单位告了,把职工社保补缴上,那等于是重复参保了。
像餐饮、茶饮等行业,不交社保是普遍现象。真要让他们把社保都交上,那估计就会出现“合规即亏损”的局面。
这个时候只有两种选择,要么选择裁员,关闭门店,要么就改变用工方式。前段时间,麦当劳聘用退休人员的用工方式火了,为一些企业打开了思路。最近,又有人想出了“把员工转成合伙人”的招式。
之前美团就传出让外卖员注册个体户,然后和平台签约,成为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如果强制让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交社保,各种奇奇怪怪的用工方式估计会越来越多。
对于企业来说,不愿意缴社保很正常,毕竟是纯投入。但对于员工来说,特别是很多收入比较低的人来说,他们不是不愿意交,而是真的没钱,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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