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一则社保基金待遇追回公告,要求黄某娇、吴某珍等4人退还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合计约21.72万元。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这是今年以来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发布的第6批次社保基金追回公告,截至目前,该局年内已累计针对65人发起社保基金追讨,涉及违规金额合计60多万元,逾期未退还者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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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关于黄运娇等 4人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仲恺社保分局依法作出4份《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明确要求4名当事人退还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公告》显示,4人的违规金额分别为52501.48元、39087.92 元、65114.26元、60446.54元,总金额达217149.2元(约 21.72 万元)。因无法通过登记联系地址向当事人有效送达决定书,仲恺社保分局依法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文书已送达。

公告同时明确了资金退还要求与法律后果:当事人需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违规款项退还至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指定账户;若对决定书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逾期既不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退款义务,仲恺社保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并非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首次进行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梳理市人社局官网信息,在此次公告前,今年以来,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已发布了5批次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对柴某辉、曾某燕、林某瀚等61人涉及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进行追回。

综合最新发布的《公告》信息,今年以来,该局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领取金额合计已达60多万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