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根据宁夏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杜涛、雍丽楠、黄兴龙在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提供证券法律业务中存在多项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存在的问题包括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查验计划和结论不规范、查验程序不规范、法律意见书不规范、工作底稿不规范和未履行诚信查询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