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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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控制测试方面

部分控制点测试样本量不足,部分控制测试所选取样本存在偏向,部分底稿记录不完整或存在矛盾

02实质性程序方面

未检查部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未执行恰当审计程序验证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价值是否较评估基准日发生重大变化

未充分关注往来函证回函异常情况,对部分未回函证或回函不符函证执行替代测试程序不到位,导致未发现公司收入确认不规范

03其他方面

未确定各组成部分重要性水平,未在底稿中说明重要性水平基准选取理由

声明

信息来源:重庆监管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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