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教授有关二八案的言论引发热议,法律人士认为有三个硬伤
何教授30日发表的《28案赘余》,自以为是,沾沾自喜,满以为能博来满堂彩;没想到,何教授的这篇大作,不仅遭到了广大网民的热议和质疑,也受到了很多法律人士的关注和点评。再加上他之前发布的有关二八案的言论,何教授一下子就红遍网络。
今天,看到网友发文称,何教授有关二八案的言论引发热议,很多网友普遍认为,何教授把“是否偷换”当作“主要事实争点”,容易带偏民事责任的焦点。他肯定开封警方的调查,认为其经得起多次复议;但警方调查中存在如查族谱、做“洗澡实验”等偏离核心问题的做法,且对于一些关键问题,如当年医护人员的情况、病历的详细鉴定等,都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同时,不少网友认为不能用“我相信”当万能钥匙,而应该把调查目录公开,把排除怀疑的路径写清楚,允许独立第三方对核心证据做再鉴定。
另外,还看到法律人士的观点。很多法律人士认为何教授前前后后发表的大作有三个硬伤。
其一,混淆了统计学概率与司法证明的界限
法律人士认为,何教授提出的“偷换概率20%,错换概率80%”的论断,混淆了统计学概率与司法证明的界限,用主观数字代替了严谨的推理过程,回避了对具体证据的论证。
其二,对证据科学的理解过时落后
法律人士认为,何教授还多次强调“偷换”缺乏直接证据,从而倾向于“错换”结论,这是对证据科学的过时落后理解,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都是依靠间接证据定案的。而“28案”中大量异常且相互关联的间接证据,如病历的涂改、缺失、矛盾以及假证等问题,共同指向了“偷换”的可能性。
其三,把管理混乱当成万能钥匙
法律人士认为,何教授将“管理混乱”作为“错换”的万能解释,忽略了有人利用混乱实施故意行为的可能性,且其“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有真相”与“得饶人处且饶人”的表述,也被认为是对受害人痛苦的漠视,偏离了证据学讨论的核心轨道。
《廉波蔺相如列传》里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廉波老矣,尚能饭否?”套用一下,何教授老矣,尚能饭,但是,思想已经滞后了。
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老了就是老了,能存活在过去的光环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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