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向许某公告送达鞠婧祎诉其名誉权纠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即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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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向许某公告送达鞠婧祎与其名誉权一案诉讼文书。

记者了解到,案件当事人原告为鞠某,被告为许某,案由为名誉权纠纷,该案将于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