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长、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收贿、图利、侵占、背信罪,侦查到审理羁押一周年,台北地院今召开羁押讯问庭,提解柯文哲、同案被告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出庭,柯文哲是否续押,法律上未必要“即时”作裁定,本次押期届满的10月1日前决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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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柯文哲、应晓薇今天的羁押庭是“挤”出来的,合议庭本安排9月2日、4日检辩对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交互诘问,但程序提早结束,造成“本日空档”,适柯文哲的律师陆正义为柯文哲申请具保停止羁押,审判长江俊彦于是决定今天处理。

9月2日彭振声作证后,江俊彦准许柯文哲对彭振声的证词评价,柯文哲侃侃而谈5分钟后,江俊彦限定柯文哲只能再讲2分钟,答应羁押庭时再让柯文哲发言;柯文哲掌握“5+2”分钟的发言权,一再点名侦查及公诉检察官,“被点名”的有林俊言、姜长志、陈思荔,后来在法警提醒下终止发言。

柯文哲审判中的羁押事宜,与侦查中是否延长羁押的羁押事宜一样, 不一定要“即时”作成裁定,柯文哲目前处于审判中“第4次”押期内,“第4次”押期自2025年8月2日到10月1日,依法,法官在10月1日前作成押或不押的裁定就好。

依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若所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10年者,延长羁押期限时间审判中每次不得逾2个月,第一审、第二审以6次为限,第三审以1次为限。

柯文哲所涉主要罪名是可判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贪污“对于违背职务行为之收受贿赂罪”,适用的速审法羁押期限,是第1次3个月,必要时可延押6次、每次2个月,柯一审最多可羁押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