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是上个世纪基础教育界的一个很特殊的群体,为当时的乡村普九和扫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后经一系列的时代变迁和形势发展逐渐淡化出人们的视线,但有关当时因多种原因而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遗留问题至今都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这也就更能说明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了。
后来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以及特定的历史原因,有些原民办代课教师通过转正转岗,离岗退养等方式得到了解决,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原民办代课教师被辞退,对于这类原民办代课教师,国家层面早在1997年和2011年就出台了相应的妥善解决问题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文件,地方只需要依规办事即可。
这些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当中后来有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根据政策得到了一次性经济补偿或生活困难补助或教龄补助,但还是有近半数省市区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采取任何解决措施。尽管如此,有不少人却无视这些原民办代课教师为基础教育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并对这些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呼吁进行无端的指责。
除了这些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进行无视和指责之外,还有一些人的说法更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之前看到有位老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下图所示),说重庆有位网友发文说一位民办教师1978年高中毕业后到村校代课,后来成为民办教师,1997年民转公,2021年1月正式退休,退休金竟然有7800元,真是没天理了。
民转公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退休金7800元没天理?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呼吁要按照早就出台和发布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给予妥善解决,有些人就站出来进行无端指责,原民办代课教师民转公退休之后拿到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有些人就站出来说没读过大学甚至连论文都没发表过还拿这么高的退休金没天理,这种指责是毫无道理的。
现在已是2025年了,距离国务院办公厅1997年《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2号)的发布已过去28年了,距离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2011年《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8号)的发布也已过去14年了。对于一个问题的解决,这样的时间算是很长的了。
2011年的《指导意见》第二款第8条规定: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1997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1997年《通知》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有很多,其中就包括依法依规纳入社保或给予一次补贴,相对来说,依法依规纳入社保无疑是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最好办法,因为这可以让这一特殊群体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可以说是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遗留问题。
依法依规纳入社保可充分考虑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但这些解决问题的最好措施在很多地方都没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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