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批准,漳州市长泰区纪委监委对漳州市长泰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陈文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陈文胜作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挂证”、兼职取酬;肆意将手中权力变成个人敛财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规划、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施工或实施、验收、项目款拨付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等事宜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文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乃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文胜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及孳息;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清风长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