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微信好友、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外部专家骆培涛在网上曝光了湖北一福利院工作人员5年套现17万养老钱一事。

湖北襄阳高新区团山镇福利院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通过虚开发票、截留代养费、篡改采购记录等手段,累计套取资金超百次,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直至上级部门对基层养老机构开展专项审计时才浮出水面。

团山镇隶属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团山镇现辖马棚、李冲、胡湾、王湾四个行政村和黄家、余岗、团山、祥云、邓城、台子湾、蔡庄、陆寨、施坡、鏖战岗、黄庄十一个社区居委会。

骆培涛写道:李某作案手法看似“低级”,却因制度漏洞得以长期隐匿,其核心手段一是虚构采购,虚开发票与便利店经营者合谋,将实际采购金额夸大数倍占为己有;二是截留代养费,公私混同,福利院接收社会代养老人监护人将费用直接转入李某个人账户,而非机构公账;三是篡改记录,逃避监管,利用院长张某对财务管理的疏忽,李某多次修改采购记录,将虚增金额“合法化”。单日最高虚报金额达1658元,五年间累计套现107次,最小单笔金额仅37元。

团山镇福利院是襄阳高新区唯一的公办福利院,有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困供养人员31人,社会代养老人20人。

2024年2月,襄阳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平台提示异常情况:团山镇福利院供养人员数量没有变动,但人均年消耗金额翻倍,且长期、频繁在一家便利店采购、开票。

襄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接到预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家便利店平时只售卖米面油、副食和日用品,而团山镇福利院开具的却是蔬菜、鲜肉、鸡蛋等物资发票,名实不符,矛头指向集采购、报账、出纳于一身的福利院工作人员李某。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每当福利院给便利店转账,李某工资卡都会在之后几天内存入一笔钱,2020年底以来,李某3年间通过修改采购货物单价、数量等方式,107次套取福利院资金共计35272元,其中最小一笔套取37元,最大一笔套取1658元。

调查发现从2018年12月到2023年3月,李某先后10次挪用福利院往来款、社会老人代养费17万余元,用于缴纳个人保险保费、置换房屋款、家庭装修等开支,超过3个月未还。

骆培涛作为企业内控管理专家对这起“蚂蚁搬家”式蚕食腐败犯罪进行了分析,他说这场腐败犯罪并非“天衣无缝”,时任团山镇福利院院长张某将采购、出纳、报账等核心职能集中于李某一人,虚构了“理财小组”审核流程,实际从未召开过任何会议。

团山镇政府民政部门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未对福利院进行过一次实质性审计,甚至对“长期在单一便利店采购”异常行为视而不见。

李某的贪婪固然是直接诱因,但其作案空间源于制度设计“先天缺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财务管理中明确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采购、会计、审核职务”,而团山镇福利院长期将三项核心职能交由一人,为腐败埋下隐患。

管理责任人---团山镇福利院原院长张某成为了制度空转的“放任者”,监督责任人—团山镇政府民政部门成为了监管缺位的“旁观者”

这起严重侵犯福利院老人自身合法权益一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余世明针对此事发表了看法:

基层福利机构承担着社会兜底保障职能,处于社会公共服务的“神经末梢”,日常服务管理极易形成“黑箱”。

蝇贪蚁腐”看似事小钱少,但对群众而言,其危害程度并不小。尤其是老年人因获取信息渠道狭窄、维权能力较弱,一旦利益受损难以发觉并有效维权。群众“福利”不能沦为个人私利,决不允许“鸡脚杆上刮油”,啃噬基层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