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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偶然看了一篇文章,说有一个回国省亲的华人,和去年考上了985大学的侄子畅谈,聊了些历史和时政的话题,侄子很虔诚、认真地记了笔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侄子拿着笔记去报警了……

这个事情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位华人的亲哥(孩子的父亲)事先居然是知道举报这件事的,对他解释也很轻描淡写: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了,管不住了。

而这件事更诡异的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知道后埋怨的居然是他: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不成熟,对孩子乱说话。

我看后,内心实在五味杂陈,这个孩子,究竟是怎样能做到毫无心理障碍地去举报自己的亲叔叔的;而这个家里的每个人,究竟出于何种心态对一个年轻人用私下谈话去举报自己的叔叔,竟然可以觉得没有任何不妥?

曾经所谓的大义灭亲,难道不是对人性最残忍的一种破坏?

我其实是提倡有不同意见的话,应该当面指出而不是背后捅刀的。十几年前我回国的时候曾在家宴遇到一个多年不见的亲戚,席间对我大骂美国种种,当时的场面很不好看,我哥看我的眼神满是暗示,怕我是招不住了当场顶回去。其实当时我心里觉得很好笑的,我的这个亲戚没出过国,没上过大学,也不算体制内的,改革的红利似乎也没沾上什么边儿,哪来的对美国的了解,又怎么会有这么深的仇恨?美国根本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吗?我只要轻轻地回一句:你所了解的美国究竟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你的亲身经历?其实就可以应对他所有的指控,但我知道对形成这种思维定势的人,本身已经没有了思辨能力,是听不出我的弦外之音的,所以我只是淡淡地笑笑:骂开心了?不开心接着骂,骂开心了只要你高兴就好,不如我们继续喝酒?

敢于当面骂人当面对峙,是有担当的表现,哪怕所谓的担当,其实是很好笑的。

而如果是背后告密,却是很没人性的,尤其是至亲之间,英美法系就有不能强迫配偶对对方作不利陈述的条款,所谓的spouse privilege;而且代理律师也是,法庭不能强迫律师交代代理的罪犯告诉他们的任何事情的,这是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还有医生和病人之间的privilege,医生是不能把自己病人的任何信息告诉第三方的;类似的还有听教徒忏悔的教父等等,欧美法系对此类规定的立法基础,在于尊重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防止司法专横进而伤害人性。

在我过去的文章中我也曾提到,就是所谓的黑帮对告密者也是很不屑的。记得看过著名的美国黑帮的连续剧The Sopranos,抓到告密者后黑帮处罚的方法是割掉舌头,杀死后还拔掉牙齿、砍掉手指等后抛尸,不留下任何能辨认身份的部位,为的是让告密者死了也没人能找到给收尸埋葬,很残忍,但也暴露了黑帮中对告密这个行为的痛恨。

当然对亲人私下聚会言论的告密,除了令人作呕之外,还是对亲情最残忍的一种践踏,不懂这些人是怎么能坦然去做的,所谓的大义灭亲,在当今的和平社会中不应该再去提倡了吧?

周末回了山里老宅,收了很多苹果蔬菜西红柿,冒雨沿着山里的biking trail骑行三十多英里,一些叶子开始变色,蛮有秋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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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做三文鱼wellington,还挺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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