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色香味俱全还不是《百年孤独》最震撼我的地方,真正让人感到马尔克斯非同凡响的是,他将自己的生活或者说自己身处的历史进行文学化的功力。从《百年孤独》中我们可以看到太多的马尔克斯及其家族的影子,甚至可以说无一字无出处。比如说,马孔多,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小镇是马尔克斯根据自己的家乡阿拉卡塔卡(Aracataca)创造出来的。在当地的奇米拉语中,ara是河流的意思,Cataca是首领的意思。因为诺贝尔文学奖,因为马尔克斯的世界声望,这个小镇从默默无闻摇身一变成为文学圣地,甚至曾经还举行过公投要把名字里加上马孔多。但其实马尔克斯八岁就离开此地,今天阿拉卡塔卡的马尔克斯故居也并非他童年时所住的外公外婆的房子,而是推倒重建的一座文学“圣殿”。在里面马尔克斯的粉丝可以遇到他们熟悉的一切,比如黄蝴蝶、小金鱼,以及马尔克斯钟爱的“白色家居美学”。然而,马尔克斯热没给小镇真正带来什么改变。它仍然是那个尘土飞扬酷热难耐的贫困之地。前阵子网飞(Netflix)上线的美剧版《百年孤独》,也是这部小说的第一部电视剧改编版,网飞花重金打造了一座马孔多小镇,但这个小镇主址不在阿拉卡塔卡,而是在托利马省的芬卡·阿利桑那(Finca Arizona),估计随着美剧的热播,那里会成为一个主题公园小镇,吸引全世界的“爱马士”,也就是喜爱马尔克斯的书迷,都去打卡一游。

事实上,不是只有《百年孤独》里有马孔多,在马尔克斯的许多其他作品里,例如《枯枝败叶》《恶时辰》《格兰德大妈的葬礼》《礼拜二午睡时刻》《伊莎贝拉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中都出现了马孔多。马尔克斯曾经说,他喜欢“Macondo诗一般悦耳的读音”。它原本是一片香蕉园的名字,外公曾带他几次路过这个地方。至于这个香蕉园为什么叫马孔多,什么是马孔多,不得而知。马尔克斯说,有一本百科全书上面解释,马孔多是一种热带植物,不开花、不结果;后来他又看到了另外一本百科全书,上面说马孔多是一个非洲种族,他们居无定所、四海为家。正像鲁尔福创造了科马拉,福克纳创造了杰弗逊,马尔克斯创造了马孔多。三位大师的文学小镇虽然并不是一比一复刻了他们的故乡,但这些文学小镇的一草一木,家家户户确实都有着故乡的影子。

马孔多小镇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布恩迪亚家族和镇上来来往往的邻居,也都来自马尔克斯记忆中的亲人和家事。比如他的外公年轻时曾经不得不杀死一个人,然后就不得不背井离乡,带着一些年轻人走了很远的路,新建了一个镇子。这就是小说开头第一代何塞·阿尔卡蒂奥的经历。外公家的房子很大,很多房间空着,因为住在里面的人已经离世了。所以到晚上家里人都不在房子里走动,因为晚上是房子里的亡灵活动的时候。小说开头写的奥雷里亚诺想起父亲带他看冰块的场景,也不是空穴来风。那是外公带小马尔克斯去马戏团玩的记忆。冰块、骆驼、大象这些都是马戏团才有的新鲜东西。马尔克斯说,他写《百年孤独》的最初想法就是来源于这个画面,一个老人带小孩去马戏团看冰块。尽管他小时候其实看的不是冰块,是单峰驼,但也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就连奥雷里亚诺做小金鱼这个细节,也是来自外公,他有一个金银作坊,在那儿制作身子会动、镶着绿宝石眼睛的小金鱼。外公行军打仗时期在各地留下众多私生子,这一点后来化用在了《百年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身上,小说中说上校发动了32场起义,跟17个女人生了17个孩子。马尔克斯的妹妹玛尔戈特小时候爱吃土,成了《百年孤独》里丽贝卡的原型。带着床单飞走的蕾梅黛丝也有原型,是镇上的一个姑娘和男人私奔了,她妈妈只好说女儿收床单的时候就飞走了。能预知自己的死亡并给自己织寿衣的佩特拉姨妈成为小说中的阿玛兰坦。

既然小说中的人物事件都能跟马尔克斯的生活一一对应,那为什么《百年孤独》不是自传呢?那是因为马尔克斯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所采用的叙事方式是高度小说化的。你可以对照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就会明白小说化叙事和自传叙事基本是两条轨道。他的自传是讲自己的家庭和生平经历,是从头到尾娓娓道来讲故事,但小说是想象力和叙事能力的展现。按照叙事学的区分,故事是依据时间顺序来讲述事件,重点是讲了什么,比如情节和人物;而叙事则涉及叙事者、视角、距离、时间、节奏等,重点是怎么讲,读者只有参与叙事,自己把叙事线条捋清楚,才能重构完整故事。所以伟大的小说家之所以伟大,都是因为在叙事方面拥有不可比拟的能力,而不是因为故事多么离奇。毕竟太阳底下无新事,人类的故事说来说去也就是那几大母题,比如自然、生存、时间、人性、宗教、情感等等。但是不同时空的人会有层出不穷的讲述同一主题故事的新鲜方式。正所谓没有新鲜的故事,只有新鲜的嘴唇。

作为一部小说,《百年孤独》最重要的创举是建立独一无二的时间线。全书共有20章,但你发现没有,这20章其实没有标题甚至连序号都没有,而且每一章篇幅几乎等长。这似乎暗示我们,不必严格按照从1到20的顺序去读。而小说第一章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一章是二十世纪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开篇之一,尤其第一句话,被誉为“是自《堂吉诃德》350多年前出版以来,西班牙语文学中最著名的第一句话”。这句话就是——“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在课堂讲这句话的时候,我经常要在黑板上画一个时间轴。这句话初一看,就会发现里面包含三个时间向度:过去的过去:“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里是回溯到奥雷里亚诺童年的某个瞬间,是马孔多形成的时期。

过去的未来:上校要被行刑的时刻,是相对于“见识冰块”那个时刻的未来;但这个未来已来,在讲述的时刻已经是过去。现在:讲故事的人所在的时间点,但具体是什么时间我们不知道,肯定比上校面对行刑队的时刻晚,但是不是在百年历史终结之后的现在,这一点并不确定,所以“现在”这个点是随着叙事者的时空位置变动的,可能是过去某一刻的现在,也可能是未来某一刻的现在。而且这个讲故事的叙事者我们也不知道是谁。在叙事学中,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全知全能叙事者。就像我最喜欢的法国作家福楼拜说的,全知全能叙事者“必须像上帝在宇宙中那样,无处不在却无处可见”。

你可以感受一下,我们熟悉的故事都是,long long ago,很久很久以前,这样开头的。这样的开头意味着故事是顺时讲下来的,从从前到现在再到未来。有的故事可能会先交代结果,再从头讲来龙去脉,这是倒序。很少有《百年孤独》这样,一句话中包括了预叙、倒序和顺序,一句话包括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时空维度中一系列更细致的时空点。而且还留下了巨大的悬念,就是第一个出现的人物,第一次亮相就是即将面临的死亡场景。那如果他很快死了的话,谁才是主角?事实上,直到第七章,上校才面对行刑队。至于他的死,仍是一个悬念。

小说的第二、第三句话,讲的是上校小时候的马孔多,“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这很明显是“创世记”的仿写。我们再看小说结尾的倒数第二句:“当马孔多在《圣经》所载那种龙卷风的怒号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漩涡时,奥雷里亚诺为避免在熟知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又跳过十一页,开始破译他正度过的这一刻,译出的内容恰是他当下的经历,预言他正在破解羊皮卷的最后一页,宛如他正在会言语的镜中照影。”用我们小学语文都学到过的知识评论一下,对,这就叫首尾呼应。

但马尔克斯并不是真的在写一部拉美版《圣经》故事,事实上,马孔多的“创世记”只是一种叙事,也可以说是一种虚构。因为历史不是从马孔多开始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也不是创世者,在下一章,故事的起点一下子前推到了十六世纪。当乌尔苏拉来自西班牙阿拉贡的曾祖父母从里奥阿查搬家到山里的一个小村落,并与克里奥尔人——布恩迪亚的曾祖父联手创业之后,两个家族融合的历史就开始了。历经两百年,因为某一代的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摒弃了不能通婚的祖训,他们不仅结婚并且突破了不同床的禁忌。所以他们才被迫背井离乡,远离族群,最终在马孔多定居下来。

那么马孔多从创世记开始到启示录结束的这样的一个故事是谁讲述的呢?这就是羊皮纸卷上的故事,是吉卜赛人梅尔吉亚德斯写下的预言。所以《百年孤独》还是一个画中画,书中书的结构。巴尔加斯·略萨曾经认定,“梅尔基亚德斯就是整部小说那个全知全能的叙事者”。他通灵,可以往返生死,可以穿越时间,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所以他可以在任意一个时空开始讲述,可以预言可以倒序,随意切换。每一章里面都是不同时空的交织,这种非线性的叙事大大增加了阅读的难度。连马尔克斯的好朋友、墨西哥著名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都承认,“《百年孤独》至少要读两遍,才能开始理解”。大多数读者读了个开头,就找不到故事的主线,又被众多名字重复的人物包围,脑子里一团乱麻,只好扔到一边。然而,如果你能走出以往读小说的舒适区,完成这个挑战,你会发现你对小说这种文体的能量刮目相看,这将刷新你对文学的认知。读这本小说,就像置身叙事迷宫,不断寻找线索,有时候会带你到下一个路口,有时候可能又回到原点。每一代人不仅名字重复,甚至命运也大同小异。每一代都从男人和女人的相遇讲起,然后生孩子,生完孩子,这个男人或女人就将迎来死亡,然后孩子又遇到男人/女人,又生孩子,然后又是死亡,正如书中的庇拉尔所说,“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死去的人的命运会在活着的人身上重演。所以总感觉死人没死,活人没活。人鬼共存,是人也是鬼。正是在这一点上,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魔幻现实主义之父”胡安·鲁尔福的亲传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