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把检察厅废除后,新设立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分离了检察机关的起诉和调查功能。公诉厅隶属于法务部,重大犯罪调查厅隶属于行政安全部。这个所谓的改编方案,其实就是把原本大权在握的检察厅分成了两个部门,将原本的职能弱化了。

了解韩国的人都知道,韩国检察厅很厉害,可以说是历届总统克星。李明博、朴槿惠等人,都是检察厅办的。即便是现在的尹锡悦和金建希,也是检察厅在负责。李在明倒是聪明,先下手为强,把检察厅废了,估计他就可以避免走前任的老路了。

其一,韩国检察厅的权力有多大?可以说,它是历届韩国总统的 “克星”。李明博、朴槿惠等前总统,都是被检察厅调查起诉的。

比如李明博涉嫌受贿,涉案金额超过 100 亿韩元(约合人民币 5900 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刑。朴槿惠因亲信干政案,被判处 22 年有期徒刑。即便是现在的尹锡悦和金建希,也在接受检察厅的调查。

其二,李在明为什么要废除检察厅?很明显,他是为了避免自己成为下一个被检察厅调查的总统。

原来的检察厅权力过于集中,不仅可以直接侦查案件,还能指挥警察办案,甚至可以决定是否起诉。这种权力很容易被政治利用,成为打击对手的工具。李在明把检察厅废除,设立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就是为了分散权力,减少政治干预。

紧接着,这个改编方案有什么影响呢?一方面,它可能会削弱检察厅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原本检察厅是一个独立的机构,现在分成了两个部门,分别隶属于法务部和行政安全部,可能会受到更多的行政干预。

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会提高司法效率。公诉厅负责起诉,重大犯罪调查厅负责调查,分工更明确,可能会让案件处理得更快。

随后,我们来看看这个改编方案的法律依据。根据韩国政府公布的组织改编方案,检察厅被废除后,新设立的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将写入《政府组织法》修订案,待修正案通过并正式颁布后,将于一年后付诸实施。这意味着,这个改编方案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李在明的个人行为。

最后,李在明废除检察厅的做法,既有可能是为了避免政治迫害,也有可能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

从表面上看,这个改编方案是为了分散权力,减少政治干预,但实际上,它也可能会让司法系统更加官僚化,效率更低。

此外,这个改编方案是否真的能避免总统被调查,还需要时间来检验。如果李在明真的想改革司法系统,应该从根本上解决检察厅权力过大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废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