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的补充规定》意见的公告。
这也是继去年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关于明确建筑项目适用《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对此规定的再一次更新补充。
△图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而此次补充规定中更涉及到建筑外立面、容积率、封窗等方面。也就是说,未来的新规住宅产品将在“新上加新”,让我们一同来看看,有哪些更新吧。
补充规定中提到,阳台、飘窗、以及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露台、退台、设备平台、空调板、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开敞式电梯前室、外廊、空腔、镂空、花池等房屋附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项目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0%。
△图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与前技术规定相比,住宅建筑中阳台、飘窗等附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由20%调整至30%,也就是代表着未来购房者们的户型实际得房率将有可能会变得更高。
为促进建筑立面协调统一,新规明确支持住宅立面公建化设计,同时,阳台无论封闭与否,均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纳入容积率计算。
对于购房者们而言,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建筑品质,还能催生更多创新户型,比如转角阳台、空中庭院(可能按不同规则计容) 等真正提升居住品质的多样化户型设计。
其次,补充规定更提到将优化住宅屋顶设计,坡屋顶起坡高度不大于 06 米、坡度不大于 35°屋脊结构顶板距楼面净高不大于 4.8 米的部分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这将增大屋顶空间的使用面积。
△图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方便居民室外休息活动,打造适应成都气候的遮风避雨归家路线,鼓励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通过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将小区出入口、楼栋出入口、单元出入口、小区内全民健身场所等公共空间相互连接。
同时,开敞式风雨连廊不纳入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
△图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本规定适用于“12+1”区域的城区以及7个按城市标准管理的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上的住宅类项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8个县市新城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此次补充新规的征求意见更标志着成都的住宅开发更加追求 “空间品质” ,从注重“单户私享”转向注重 “社区共享” 与 “城市形象” 。这将引导市场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颜值更高、品质更优、体验更佳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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