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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城关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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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经核实,兰州市城关区雅思语言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5所校外培训机构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到期自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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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机构从即日起,自行组织清算,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机构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机构不得再以原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活动,其以原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举办者自行负责。

主编 | 狄春华

责编 | 刘前勇

编辑 | 濮颖

值班编辑 | 汪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