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预制菜”这个词出现在世人面前开始,争议从未中断。

前些日子,罗永浩炮轰西贝“全是预制菜”,然后西贝老板强力反击,再到各路媒体、自媒体的探店及议论,形成了一波热议。

有朋友建议老头写写这个话题,随着罗永浩主动结束“战争”,网络热议降温,从本文开始尝试写点东西。

首先表明老头的观点:在“预制菜”这个概念没有清晰、明确的定义和出台国家相关标准之前,支持或反对都是“瞎扯淡”甚至“耍流氓”。

(谁来定义这个概念?如何制定相关标准?这是另外的话题。)

或许有人驳斥老头,谁说预制菜没有清晰、明确的定义?

对于这个驳斥,老头先不做回答,请你耐心看完文章。

老头知道,上述驳斥有以下依据:

2024年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上,对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并从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要求,预制菜产业规范化发展的进程正在加速。

(摘自2024年“新华网”文章《预制菜有了官方定义 产业发展走向规范》)。

作为一个逻辑学的“业余爱好者”,同时也是一个喜欢写点文字的自媒体作者,老头打算用一系列的文章,运用批判性思维,从个人理解的角度,尝试对预制菜这个事物进行分析。

今天先和大家分享两篇文章,并对这两篇文章进行简单点评。后续将对“预制菜”及其定义的变化、中国饮食文化中的“菜”、中国菜的标准化、中国菜的食品安全,以及食品相关法律等角度来分享个人对于“预制菜”认识。

今天分享的第一篇文章是科普自媒体“果壳”的文章《全网都在吵预制菜,吵的到底是什么?》。

首先,文章以“铁锅炖大鹅”这道菜为例,列举了从传统小餐馆到“中央厨房”的8种加工方式(感兴趣的朋友可自行查阅具体细节)。

作者强调,自“预制菜”这个词诞生起,就是一个定义模糊的词,理由是在其列举的不同版本的“铁锅炖大鹅”中,哪些算预制菜、哪些不算,政府相关部门、媒体、食品行业、资本投资人、消费者,有着不同的认知(注:这个推理符合逻辑论证的要求,反例的出现能够证明原来的定义缺乏清晰和准确)。

为了“规范预制菜”,全国出现了大量的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各自对“预制菜”进行定义(下一篇文章对这些标准有部分列举)。

定义的模糊性,是当前各种争论的根源之一。

作者认为,2024年之前,接受度最高的是中国烹饪协会制定的推荐性标准T/CCA024-2022《预制菜》,在这个行业标准中,把预制菜分为“预制净菜”、“即烹型预制菜”、“即食/即热预制菜”等类型。作者依据上述标准,对不同版本的“铁锅炖大鹅”进行了分析,结果是除了最原始的小餐馆之外,其他的所有类型都属于“预制菜”。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的《通知》及相关问答,对预制菜进行了重新界定,重点强调预制菜具有“工业化预加工”和“无需或只需要简单复热”的属性,并明确排除了几类不属于预制菜的情况,比如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方便食品、直接食用的蔬菜等。

现实中,无论是烹饪协会的定义还是六部门《通知》中的定义,都和公众心目中的朴素认知有差异。

文章认为,预制菜是一个失败的术语。因为随着这个词的出现,它就成为了资本热捧的对象,使得它的外延迅速扩大;特别是因为理解不同而造成的监管缺失,劣质料理包泛滥对术语造成反噬,不可避免导致行业被妖魔化。

最后,作者强调,应当回归餐饮行业的核心要求:首先是食品安全、卫生、可靠,其次是是营养和口味,以及价格的合理。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有的菜品——无论原料、净菜、半成品、还是预制好的料理包——向消费者完全透明,大大方方地使用它们本来应当用的名字和公开其所有的制作方法、原料、程序及工艺,让消费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

最终目的应当是,推动整个行业走向透明、诚信和高品质。

分享的第二篇文章,是人民日报2025年9月14日的评论《预制菜风波与其站队不如站对》(原标题:人民微评:预制菜讨论,在交锋中抵达共识)

这篇评论很短,只有两个段落。

文章的第一段说的很好。

“在纷扰一时的热议中,与其站队,不如站‘对’:在‘争锋’中凝聚共识,在热议中寻找治理良策。如何更清晰界定预制菜标准?如何减少信息不对称?如何在便捷服务的同时确保餐饮品质?#,值得思考。”

可惜的是,第二段回避了争议中最主要的问题:“预制菜”乱象的根源在于预制菜标准。

信息不透明、企业行为不规范、消费者缺乏信任等等,都只是表面现象,背后更深刻的根本性因素到底是什么?

人民日报仅仅以两句口号式的总结,“以治理优化预制菜发展环境,推动企业行为规范与消费者的知情选择。赢取公众信赖,行业发展才能有美好未来。”来回避问题的根源,老头对此只能报以“呵呵呵”了。

小结

从“果壳”的文章可以看到,中国烹饪协会已经制定了一个推荐性的行业标准T/CCA024-2022《预制菜》,而在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的《通知》及相关问答中,对预制菜又进行了另外的界定。

这似乎属于典型的用行政权力干预行业技术标准的行为。也就是说,在“预制菜”这件事情上,政府部门同时存在行政缺位和行政越位两种不守法的情形。

行政缺位,指的是政府依法应该作为的而不作为。比如在已经有了相应的行业推荐性标准的前提下,政府应当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前提下,主导社会和行业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而不是用《通知》来修改或重新定义行业标准。

行政越位,即依法政府不该作为的乱作为。在“预制菜”领域,政府不应当用行政手段干预行业的正常运行,更不能对行业标准进行重新定义,比如把“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从预制菜名单中剔除出去。

人民日报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抑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