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铭】

今天一早,张翼飞等律师冒雨到郑州某拘留所,接“旁听士”吴云鹏回家。吴云鹏出来后,光明磊落地昭告:“我没有造谣,我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我写旁听记是正当行为!”

吴云鹏到管城区法院旁听,9月10日起却被无辜被行政拘留5日。对于吴云鹏发旁听记却遭行拘一事,四川大学法学教授韩旭断言:“这是一起事关公民旁听权、监督权、言论自由权的宪法事件”。
具体详情,陆续见网易文《吴云鹏郑州旁听审案,忽被管城法院带走》与 念“旁听士”吴云鹏行拘,何其冤哉 。在后文中,笔者讶异表述,“对于旁听的吴云鹏突然被抓,笔者颇为惊讶。”为何如此措辞?几天前,他和笔者私信又交流旁听记的文风,笔者建议最好类似写新闻报道,态度尽量零情感、理性且平实地叙写,叙事勿偏颇,避免意外的风险。笔者没想到,吴云鹏昨天由于旁听记被郑州管城区警方行拘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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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评说:人民是国家主人,人民主权原则落实到司法过程中,是允许人民旁听公开庭审案件,允许人民监督评论案件。吴云鹏参与庭审旁听,是公民的应有权利。旁听人员记录庭审细节是旁听权的正当延伸,不会对庭审秩序和独立审判造成干扰。关于吴云鹏旁听手记被指用词不当,我认为,吴云鹏的旁听记记录公开庭审的信息,即使文章中有一些个人主观感受和批评性言论,也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根据宪法,人民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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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士”吴云鹏,你无辜被关5天,窃以为,这不是你的耻辱,而是一位公民普法的勋章。你出来后,继续正常去全国各地旁听法院开庭。大胆地往前走,昂首挺胸,莫回呀头!

8月底,吴云鹏先生说,9月初再下顺德旁听宁远喜温惠案,预约与笔者一见。 笔者回之,有缘自会相见,若未出差,与他佛山聚会。到今天,笔者没忘记与吴云鹏相聚的约定。鉴其出来,再隔空问吴云鹏:老哥,你还好吗?还是那句话,咱们有缘自会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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