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永修县公安局成功

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在涉案男子家中现场缴获

自制射钉枪、气枪及

钉枪底火、钢珠

等相关配件若干

案情回顾

9月上旬

永修县公安局云山派出所

接到线索称

辖区内一男子涉嫌购买枪支部件

并自行组装枪支

接报后

该所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机制

联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同步开展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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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细致的线索研判和实地摸排

民警迅速锁定了

嫌疑人的居住地址

待抓捕时机成熟

行动组果断出击

在嫌疑人家中成功将其控制

并现场查获自制射钉枪1把

气枪1把,以及射钉弹

钢珠等一批涉案物品

所有物品均已被依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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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查

犯罪嫌疑人吕某

对其购买零部件

并自行组装、持有枪支的行为

供认不讳

其供述称

制造枪支是为了“打猎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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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吕某因涉嫌

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亦明确,国家对枪支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

警方提醒

涉枪违法犯罪

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

“零容忍”打击态势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坚决不触碰涉枪违法红线

如发现涉枪线索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共同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来源:九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