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作出的汕金罚决字〔2025〕1号处罚决定: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因银保渠道费用不真实问题,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时任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蓝国润,因相关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以1万元罚款

以上信息均来自2025年9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来源:经理人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