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时期,赵固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等违反相关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现将一起违规焚烧秸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9月13日17时,赵固镇禁烧巡逻队在督导巡查过程中发现有燃烧秸秆现象,经调查取证该起露天燃烧秸秆行为是由村民张某所为。焚烧秸秆不仅污染空气、影响群众健康,更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条、《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有焚烧行为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核查,张某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良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予以训诫。
下一步,赵固镇将持续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确保发现秸秆焚烧的情况能够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绝不姑息。
来源:燕乐赵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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