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山东临沂的一起处罚事件引起舆论热议,话说,55岁的临沂杨大妈不满判决起争执,说了一句法官“没良心”被罚10万拘15天,交完罚款、结束拘留后,这位大妈又因错过3天复议期而维权受阻。
这是怎么回事?这还得从发生在两年前的一起事件说起——
2023年的一天,临沂杨大妈的丈夫王某某在与同村村民孙某某发生纠纷后被对方用羊角锤达成二级轻伤。警方也以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调查。
然而,案件一直拖到2025年6月才有了结果,杨大妈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杨大妈丈夫为原告),法院判决对孙某某拘役3个月,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5390.69元。
然而,杨大妈对判决结果不满,认为对孙某某判罚太轻,于是找到法院对承办案件法官进行理论,期间发生了争执。期间,杨大妈情绪激动中大声说了一句“谁这么判,谁就没良心”。
就是这样一句话,杨大妈为此付出了代价,是所谓“祸从口出”。
随后,杨大妈被法警带走,并收到了罚款10万元、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侮辱谩骂工作人员,严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杨大妈家人交齐了罚款,随后结束了拘留。在6月23日,杨大妈申请复议却以超过收到决定书3日申请期限未有被拒。
那么,骂一句法院“没良心”就被定性为“侮辱谩骂工作人员,严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这就被罚款10万拘留15天?这样的定性和处罚,是否合理合法是否适度呢?
网友对此产生热议,并有人对此质疑。
对此,9月16日,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此时后续处理还需等待调查结果。
有网友说,大妈不满判决,情绪激动的随口一句“没良心”,这是否达到了“谩骂”“侮辱”法官的程度,这算不算过分“上纲上线”,另外,因为这一句话被罚款10万,拘留15日,是不是惩罚太重?甚至还有网友表示,这算不算报复性惩罚,算不算赌气执法?
这样的惩罚,是不是经得起推敲,或许还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给予更多解读。有网友对案件前后分析称,打人致二级轻伤才被拘役3个月,赔偿两万五,而这一句“没良心”一下子就被拘留15日,损失10万元。到底是那哪个性质更严重?这样惩罚,总给人感觉有些失衡的味道。
再者,10万元对一个普通民众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大妈的一句“没良心”造成这么大损失,似乎有些“罪与罚”不那么匹配,很多网友表示,这是小错大罚。
有网友说,法官判决也应该容得下群众质疑和不满,甚至应该倾听各方意见,来分析案件并作出合理解释。而惩戒措施,更要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法律和公众检验。法律对法官,同样也有约束,而不是作为法官就随心所欲。